编辑: hgtbkwd | 2015-08-01 |
八、相关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经审核,本次提取
2018 年度激励基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
2018 年度激励基金计提与分配相关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1)2018 年度股权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符合《公司章程》 、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激励基金计划(2018-2022)》等相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股东、公司和员工各方利益,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 避表决.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5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