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5-08-11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将本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9 年8月7日证监发行字[2007]742 号文批准, 公司于

2009 年8月17 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900 万股, 每 股发行价为 6.

50 元,共募集资金 103,35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计 2,943.8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880.3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09 年8月18 日止全部到位.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建设银行迎 泽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账号为:14001410008050502839.募集资金于

2009 年8月18 日存入该账户,金额为:100,406.20 万元(其中:当时未支付的发行 费用 525.9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9,880.30 万元). 为了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基于银企战略合作等原因的考虑,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 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 公司在招商银行太原分行学府街支行增加设立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51900046910801,将原在中国建设银行太原迎泽支行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活期存款中的 20,000.00 万元转存至该账户中.后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

1 亿元成立子公司 山 西安泰集团宏安煤化工有限公司 , 负责 4.5*108 Nm3 /a 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 的建设及日常运营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山西安泰集团宏安煤化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 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4001410008050508150,用于管理该账 户下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 截止报告期末,按募集资金用途已使用 90,201.67 万元,账户余额合计为: 10,108.76 万元. 已使用募集资金及剩余募集资金之和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存款 利息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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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山西安 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 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 原迎泽支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8月25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1 年11 月5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学府街支 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3 年8月28 日,山西安泰集团宏安煤化工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 分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规范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在2014 年,公司引进两家合作方对山西安泰集团宏安煤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增 资扩股后,山西安泰集团宏安煤化工有限公司成为合资公司且更名为 山西安泰易 高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该公司又分别在晋商银行太原迎泽东大街支行与中国民 生银行太原五一路支行开立了一般存款账户,对公司资金进行结算与管理. 报告期内,除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事宜外,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和三方监 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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