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5-08-11 |
8 2014 年度股东 大会文件之二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王玉 (二O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在2014 年度中,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授予的职权,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权力和义 务,行使了对公司董事会、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对 公司依法运作发表了独立意见,确保了公司各方面业务开展的合法、 规范和股东权益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现将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会 议召开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情况的独立意见及监事会对董 事会编制的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报告如下: 1.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于
2014 年4月23 日在公司北一楼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4 人,监事余清海先生委托 监事许国红女士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玉女 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 了以下决议: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
关于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4 年日常关联
9 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于
2014 年6月11 日在公司北一楼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4 人,监事刘武松先生委托 监事许国红女士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玉女 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 了以下决议: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承诺事项的议案. (3)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于
2014 年8月28 日在公司北一楼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4 人,监事余清海先生委托 监事许国红女士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玉女 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 了以下决议: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 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于
2014 年10 月29 日在公司北一楼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 玉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通过了以下决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 报告;
关于为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等四家银行对平煤神马美国有限公 司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关于规范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议 案;
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 2.监事会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1)本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的经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公司的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公务时无违反
10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允的;
(3)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于
1998 年12 月配股所募集资 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4)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平 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45.72%的股权,并以现金对平顶山 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 最终取得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 有限责任公司 51%的股权事项,交易价格的确定是合理的,无内幕交 易,没有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也没有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