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5-08-18 |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于2005年9月2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3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1
三、基金管理人.5
四、基金托管人.13
五、相关服务机构.16
六、基金的募集.3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4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34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35
十、基金份额的登记、非交易过户、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42 十
一、基金转换.43 十
二、基金的投资.46 十
三、基金的业绩.56 十
四、基金的财产.57 十
五、基金资产的估值.58 十
六、基金的收益分配.64 十
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5 十
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7 十
九、基金的信息披露.68 二
十、风险揭示.71 二十
一、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73 二十
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4 二十
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4 二十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1 二十
五、其他应披露事项.93 二十
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94 二十
七、备查文件.94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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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