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5-08-21 |
或(ii)响应官方机构对任何被保险公司或基金进行 的涉及任何被保险个人的文件的提供、审查、复制或没收或面谈所作的突击检查或现场检查. 1.4.6 投资顾问服务 指被保险公司或其代表根据书面合同或按投保申请所载向基金、外部实体或本保险合同批单列 为被保险公司客户的其他实体提供投保申请中所载的风险投资服务或私募基金服务,包括但不 第4页限于下列各项: (i) 任何基金的设立、募集资金、运营和管理;
(ii) 任何基金的营销以及招揽潜在投资人;
(iii) 投资组合管理以及资产配置服务;
(iv) 选聘外部服务供应商及监督和指导该供应商服务;
(v) 被保险人为任何基金或代表任何基金准备或编制公开资料;
(vi) 托管服务;
(vii) 为任何基金或代表任何基金提供有关证券投资的财务、经济、管理或投资顾问;
(viii) 与任何基金、投资控股公司或外部实体的管理、运营、资本结构或财务管理有关的顾 问;
(ix) 被保险公司或任何人以其名义提供的任何在以上第(i)至(viii)项中所载的以本保险合 同批单列明的或在投保申请中特别列明的其它服务. 1.4.7 损失 指被保险人由于赔偿请求而依法应承担的调查费用、抗辩费用、裁判的损害赔偿金及本公司同 意的费用或和解金. 除以上规定外, 损失 不包括下列各项: (i) 罚金或罚款,包括判予的罚款;
(ii) 倍增赔偿金;
(iii) 税金;
(iv) 薪金(包括被保险公司或基金按相关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须恢复赔偿请求人的雇员 身份,在该裁判要求其恢复前应付而未付的薪金;
以及被保险公司或基金按相关法院 或仲裁机构的命令或裁判,须恢复赔偿请求人的雇员身份,但因任何原因拒绝或未能 恢复其身份,该雇员因此而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