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5-08-29 |
5 至8岁;
(b)
9 至12 岁;
(c)
12 至15 岁;
及(d)
15 至18 岁及以上.43. 香港性教育 的发展 3.1 在香港,於学校推行性教育可追溯至1971 年,当时的前教育 署 (即 现时的教 育局)向 全港所有 学校发出 备 忘录 , 在标准科目中 加入性教 育课题, 并就可教授 的内容提 供简要的建议 清单.直到1986 年,教育署 才发出《中学性教育指引》( 《
1986 年指引》 ), 就课 题 、资 源 及参 考资 料 载列 较 详细 的建 议 ,以便 在 中学 着力推行性教育.10
1997 年,教育署公布一套经修订的指引 ??《 学 校性教 育指引 》( 《
1997 年指引 》 ),目的 是在学校进一 步加强推 行性教育.
11 《学校性教育指引》 3.2 根
1997 年指引 》,在内 容上,性 教育不应 局限於探讨 与生 殖有关的 生理知识 、婚姻与家 庭的实况 、态度和技巧 ,而亦应 关乎个人认识自己、认识与他人的关系,以及灌输人生的各种价值观.因此,在推行性教育方面,《1997 年指引》订定了更全面 的方针, 其有关性 教育的概念 框架更广 泛涵盖性的不 同层面, 并对性别教育着墨较多.此外,该指引的对象围较广,即学前儿童至中学生.
12 3.3 因此,《
1997 年指引》订下了 在不同学习阶段教授的
5 个有关性教 育 的主 要概 念 及相 关 课题 (请参阅附 录II).当局期望 透过订定一个具系统的学习历程,有助学生(a)正确并全面掌握有关性和性行为后果的知识;
(b)探索个人对性、婚姻和家庭的态度,并在人际关系 和性方面,培养较佳的判 断和沟通技巧;
及(c)培养正面 的价值观和负责任的行 为. 3.4 教育局所 述,《
1997 年指 引》只供 学校在推 行性教育时 参考,而不须严格执行.故此,当局将性教育的主要学习元素13 融入德育及公民教育课 程及中小学主要学习领域/科目的课程.
10 请参阅Ho, P. &
Tsang, K. T. (2012).
11 教育署於1987 年、1990 年及1994 年在中学进行了3次调查,以了解在学校推行《1986 年指引》的情况.这些调查显示,在学校推行的性教育课程围不够广泛,以及不少学校在性教育方面回避一些敏感和具争议性的课题.12 请参阅Fok, S. C. (2005).
13 这些元素包括个人成长、o生、青春期、交友、约会、婚姻、保护身体及性别平等.53.5 在香港,德育及公民教育旨在培育学生正面的价值观和积极的态度,以及能以多角度分析个人和社会问题.德育及公民教育课程架构对上一次於2008 年修订,以就各学习阶段加入与性教 育有关的 内容和主 要学习期望 ,从而协 助学校更有系 统地推行 性教育.14 德育及公民教育课程架构内有关性教育的内容包括性别意识、尊重他人、保护身体、与异性相处、处理性冲动及与性有关的社会问题.主要学习期望(载 於附 录III)旨在帮助学生培养对社交和性关系的正面 价值观和态度. 3.6 除德育及公民教育外,教育局亦已在中小学各主要学习领域 /科目的 课程指引 加入与性教 育有关的 学习元素/课题.有关 的主要学习领域包括(a)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
(b)科学教育;
及(c)科技教育,而有关的科目则包括:(a)小学的常识科;
(b)初中的生活与社会课程、科学科,以及家政/科技与生活;
及(c)高中的通识 教育科、 生物科、 伦理与宗教 科、科技 与生活,以及 健康管理 与社会关怀.15 上述科目的课程指引中有关性教育的主要学习元素/课题概要载於附 录IV. 在中小学推行性教育 3.7 虽然教育局就性教育提供了《1997 年指引》及相关课程指引 ,以供学 校遵循, 但性教育课 程的推行 却以学校为本 ,而香港 有关 在学校推 行性教育 的方针、内 容和教学 模式的公开资 料不多. 举例而言,虽然政府已在性别教育中加入性别身份、性别角色及性别 平等等课 题,但可 供查阅的有 关中小学 性别教育的涵 盖围及 教学情况的研究却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