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5-08-30 |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二十只大集合计 划. 4.1.2 集合计划投资主办人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集合计划的集合计划投 资主办人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高义 上海东方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任东 方红新睿
2 号、 东 方红新睿
3 号、 东 方红新睿
2 号二 期、东方红新睿
5 号、 东方红基金宝 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投资主办人.
2014 年4月8日-11 年 博士,历任东方证券研 究所宏观策略高级研究 员,东方证券资产管理 业务总部首席策略师、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部宏观策 略研究员,现任上海东 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任东方红 新睿
2 号、 东方红新睿
3 号、东方红新睿
2 号二 期、东方红新睿
5 号、 东方红基金宝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 国国籍. 注:
1、上述表格内集合计划首任集合计划投资主办人 任职日期 指集合计划成立日, 离任日 期 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对此后非首任集合计划投资主办人,集合计划投资主办人 的 任职日期 和 离任日期 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