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5-09-02 |
由于张某系未成年在校学生, 内 乡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派出检察 官深入张某所在学校、 社区、 家庭进行社会 调查, 张某平时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良好, 事后能认识到自己因冲动在互殴中故意伤 害他人, 且其家庭具备监护帮教条件.该院 启动刑事和解程序, 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 议后, 依法以无逮捕必要没有批准逮捕张 某, 后经考察, 对张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张 某重新回到了昔日的学校.值得一提的是, 张某于
2013 年8月被郑州某大学录取.这 是该县检察院维护青少年权益的生动实例. 近年来, 内乡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 探索 实行 捕、 诉、 监、 防、 帮 一体化工作模式, 全面承 担审查逮捕、 审查起诉、 诉讼监督、 犯罪预防、 帮 教救助等职责, 着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2013年以来, 该院通过附条件不起诉挽救帮教 了4名失足少年, 帮助6名未成年人接受心理治 疗, 救助10个贫困家庭, 发放救助基金1万余元. 该院坚持 预防为主、 标本兼治 原则, 精 心构筑保护未成年人 防火墙 , 在广大中小学 校中倡导开展 五个一 工程, 即 上好一堂法制 教育课, 观看一组法制教育片, 写一篇观 ( 读)后感, 开展一次主题班会, 举办一期红色夏令 营 .该院根据心理学、 教育学编印了法制讲 义, 到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制作了 《未成年 人刑事检察工作手册》 , 发放给学校和学生;
对 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矫正, 将真 实案例的录音录像到各中小学进行释法宣讲;
开通未检 官方微博 , 创建QQ群和QQ空间, 利用网络手段与未成年人进行思想交流, 答疑 释惑, 引导未成年人学法、 守法和自我保护. 为确保校园安全, 该院组织23名检察官 作为兼职法制副校长, 专题排查道路交通、 文化环境、 食品安全、 人身财产安全、 教师侵 权行为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适时提出检察建 议.经县检察院监督, 交通部门完善了交通 设施, 在8所学校门口及周边设置了明显的 交通警示标志和车辆限速标志、 减速带、 斑 马线、 人行道、 监控、 护栏等设施. 为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该院着眼建立 检 察机关、 学校、 家庭 三位一体的联合帮扶教 育格局, 积极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查找犯 罪原因, 找准感化点, 开展 亲情鼓励、 热情关 注、 真情感化 的帮教活动, 组织法制副校长 与其结成帮教对子, 建立帮教档案, 定期回访 考察, 及时掌握其思想和改造动态, 为他们改 过自新、 重新融入社会、 走上个人良性发展道 路提供条件, 真正把 一对一 帮教工作做实 做好. 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 该院坚持 办案一视同仁, 帮教区别对待 的原则, 针 对不同个性特征、 不同犯罪性质的未成年人 进行有的放矢地感化教育: 对缺少家庭温暖 的未成年犯, 着重帮助他们克服自卑感, 树 立悔过自新的信心;
对年幼无知偶尔失足犯 罪的, 着重引导他们吸取教训, 重新做人;
对 有抵触情绪、 认罪态度不好的, 运用 假如我 是被害人 的方法引导他们换位思考, 增强 他们的守法意识;
对不起诉或使用缓刑的未 成年犯, 认真做好跟踪回访和帮教工作. 护航成长路――南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系列报道之三 践行群众路线 改进工作作风 本报讯3月25 日,商丘市睢阳区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 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 议由该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武英 主持, 区委常委、 区委政法委书 记、 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 动第十二督导组组长高德祥及 督导组的全体成员到会指导, 全 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 检察长武英就如何开 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安排部 署.她指出,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是践行执法为民、 确保检察工作 正确方向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