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5-09-18 |
b. 连续生产中的产品,每2年应不少于
1 次;
c. 间隔
1 年以上再投产时;
d. 在设计、工艺或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防护性能型式试验的抽验数量按相应的 X 线机产品标准的要求执行. 型式试验结果应送交生产厂所在地省级放射卫生防护部门备案.
3 医用诊断 X 线防护设施标准 3.1 X 线机房的设置必须充分考虑周围环境的安全,一般可设在建筑物底层的一端. 机房应有足够的使用面积.新建 X 线机房,一般
100 毫安以下的可不小于
24 平方米;
200 毫安以上的可 不小于
36 平方米;
多管头 X 线机房面积可酌情扩大. 牙科用 X 线机应有单独机房. 3.2 摄影机房中有用线束朝向的墙壁应有
2 毫米铅当量的防护厚度, 其他侧墙壁和天棚(多层建筑)应有
1 毫米铅当量的防护厚度. 透视机房的墙壁均应有
1 毫米铅当量的防护厚度. 机房的门、窗必须合理设置,同样要有合适铅当量的防护厚度. 3.3 机房内布局要合理,不得堆放与诊断工作无关的杂物.受检者的候诊位置要选择适当,并有相应的 防护措施. 机房要保持良好的通风. 机房门外要安设工作指示灯. 3.4 使用单位要因地制宜采用防护厚度为 0.5 毫米铅当量的各种摄影防护设施. 3.5 使用单位应对每台 X 线机配备适量的符合防护要求的各种辅助防护用品, 如0.25 毫米铅当量的铅橡 胶手套、铅橡胶围裙、铅坐椅等.供胃肠及其他特殊检查用的各种辅助防护用品应有较大铅当里. 3.6 使用单位应注意配备可供受检者使用的各种辅助防护用品和固定特殊受检者的设备.
4 医用诊断 X 线防护操作要求 4.1 X 线工作者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配合有关临床医师做好 X 线检查的临床判断, 注意掌握其适用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 X 线诊断. 4.2 除了临床必需的透视检查外,应尽量采用摄影检查,以减少受检者和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 4.3 X 线工作者在透视前必须做好充分的暗适应.在不影响诊断的原则下,应尽可能采用 高电压、低 电流、厚过滤 和小照射野进行工作. 4.4 用X线进行各类特殊检查时,要特别注意控制照射条件和重复照射,对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都应采取 有效的防护措施. 4.5 摄影时,X 线工作者必须根据使用的不同管电压更换附加过滤板. 4.6 摄影时,X 线工作者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范围 内,并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4.7 摄影时,X 线工作者必须在屏蔽室等防护设施内进行曝光,除正在接受检查的受检者外,其他人员 不应留在机房内. 4.8 移动式和携带式 X 线机摄影时,X 线工作者必须离管头和受检者
2 米以上,并对周围人员采取防护 措施. 4.9 进行 X 线摄影检查时,X 线工作者应注意合理选择胶片,并重视暗室操作技术,以保证摄影质量, 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