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5-10-18 |
(iv) 任何信贷资料服务机构及於欠帐时给予收数公司;
(v) 任何昆仑国际(香港)的实在或建议受让人或参与人或附属参与人或昆仑国际(香港)对客户权利的受让人;
(vi) 任何为客户的责任提供或建议提供担保或抵押的人士;
(vii) 在昆仑国际(香港)必须符合任何司法管区的有关法律、法庭指令或监管条例或规则的要求下:任何交易所、实体、代理人、监管 或政府机构.通常在此情况下,昆仑国际(香港)须要遵守保密责任而将不能通知客户或在徵求客户的同意后才向上述人士披露有关 资料;
及(viii) 昆仑国际(香港)根云渚叻稍际蚴视玫娜魏畏晒娑,或根拔先魏畏伞⒓喙堋⒄⑺拔瘛⒅捶蚱渌, 或金融服务供应商的自律监管或行业组织或协会作出或发出的并期望昆仑国际(香港)遵守的任何指引或指导,或根ヂ毓(香港)向本地或外地的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关,或金融服务供应商的自律监管或行业组织或协会的任何合约或其 他承诺(以上不论於香港境内或境外及不论目前或将来存在的),而有义务或以其他方式被要求向其披露该等资料的任何人士. 该等资料可能被转移到香港境外. 6. 在直接促销中使用资料 昆仑国际(香港)可能会把客户的个人资料作於直接促销,并会就此获得客户的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对).就此,请注意: (i) 客户的个人资料,例如: 姓名、电话号码、电邮地址、通信地址、帐户号码、产品及服务投资组合资料、交易模式及行为、财务背 景及投资目标及经验等,可能会被使用於直接促销 (ii) 以下类别的服务、产品、设施及推广标的可用作促销: (1) 金融、证券、商品、衍生产品、投资、信贷、保险、强积金/职业退休计划、财富管理、投资者教育及相关服务、产品及设 施;
(2) 奖赏、年资奖励或优惠计划及相关服务、产品及设施;
(3) 由任何昆仑国际集团成员的商业夥伴所提供的服务、产品及设施(该等商业夥伴为提供任何上文第6(ii)(1)款所述的服务、产 品及设施的供应商);
及(4) 为慈善及/或非牟利目的而作出之捐款及捐赠;
(iii) 上述服务、产品、设施及推广标的可由昆仑国际(香港)及/或任何下述各方提供或(就捐款及捐赠而言)徵求: (1) 任何昆仑国际集团之成员;
(2) 第三方金融机构及提供任何上文第6(ii)(1)款所述的服务、产品及设施的供应商;
(3) 第三方奖赏、年资奖励、联营或优惠计划供应商;
(4) 任何昆仑国际集团成员的商业夥伴(该等商业夥伴为提供任何上文第6(ii)(1)款所述的服务、产品及设施的供应商);
及(5) 慈善或非牟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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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iv) 在获得客户的书面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对)下,昆仑国际(香港)亦可能会把上文第6(i)款所述的个人资料提供予上文第6(iii)款所述 的任何人士,以供该等人士在其直接促销上文第6(ii)款所述的服务、产品及设施时使用.昆仑国际(香港)可能会为得益而向该等人 士提供个人资料,以供该等人士用於直接促销. 如客户希望昆仑国际(香港)停止使用客户的个人资料及提供予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销用途,客户可以书面方式通知昆仑国际(香港)资料保护 专员行使其选择权拒~促销,其邮寄地址及传真号码载於下文第10 款.此后,昆仑国际(香港)必须停止使用及提供客户的个人资料作直 接促销用途,费用全免,并须通知获得该资料的任何人,停止在直接促销中使用该资料. 7. 在若干情况下客户可能透过电子途径(例如互联网或话音录音系统)向昆仑国际(香港)提供个人资料.尽管昆仑国际(香港)已竭尽所能以 确保其系统的保安及可靠性,基於电讯传送可能出现多种不可预计的情况,电子通讯的可靠性可能受到影响.有见及此,客户在利用电 子媒介传送个人资料时应倍加留意. 8. 在符合私隐条例之条款情况下,任何个人有权: (i) 查核昆仑国际(香港)是否持有客户的资料及查阅有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