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5-10-19 |
2019 年6月10 日8|保险 图 图虫 虫创 创意 意图图保险中介牌照审批重启在即 记者 罗葛妹 停摆近一年的保险中介牌照审批, 或在近期重启.
6 月5日,《国际金融报》 记者从相 关渠道获悉,银保监会特下发《保险中介 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征 求意见稿)》(下称 《办法》 ),目前正在行业内 征求意见. 《办法》将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 公估三个主体准入规定进行了统一整合,同时加强了对申请人的管理,并以负 面清单形式提高高管准入门槛,严把 入口 . 《办法》一旦落地,则意味着保险中 介市场准入规则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 副主任朱俊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如是 说. 在采访过程中, 多名保险中介高管 也对记者表示, 保险中介有了市场准入 的标准,也预示着将有更多市场主体进 入. 市场准入标准化 《办法》中提到的市场准入事项包括 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 经营保险经纪 业务许可、保险中介集团(控股)公司设 立许可、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
保险代 理机构、 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核准. 同时,《办法》还对保险代理、保险经 纪、保险公估的注册资本、股东资质、股 东条件、 拟任高管等均进行了细分和明 确. 注册资本金要求: 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注册 资本金要求相同, 均为实缴货币资本并 按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实施托管,全 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 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5000 万元,区域 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的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0 万元. 保险公估机构,根据业务发展规划, 具备日常经营和风险承担所必需的营运 资金, 全国性机构营运资金为
200 万元 以上, 区域性机构营运资金为
100 万元 以上. 股东禁止性条件 (保险中介基本相 同): 最近
5 年内受到刑罚或重大行政处 罚;
因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正接受有关部 门调查;
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 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应当在保 险领域受到相应惩戒, 或者最近
5 年内 具有其他严重失信不良记录;
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不能投资企业;
中国银保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 其他不适合成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股东、保险经纪机构股东、保险公估机构股 东或者合伙人的情形, 不能申请保险代 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保险公估业务. 高管任职条件: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
10 年 以上的人员不受此项限制;
从事金融工 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熟悉保险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银保监 会的相关规定;
诚实守信,品行良好. 保险公估高管具备的条件: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从事金融或者 资产评估工作
10 年以上的人员不受此 项的限制;
从事金融工作
3 年以上,或者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
3 年以上, 或者 从事经济工作
5 年以上;
具有履行职责 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 政法规及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诚 实守信,品行良好. 另外,《办法》称,商业银行法人机构 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保险公司法人 机构相互代理保险业务, 须取得经营保 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并应当具备下 列条件: 未受到禁止开展保险代理保险 业务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