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5-10-24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

2018 年 留白增绿 专项项目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招标人: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人民政府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月日0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3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61

第五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100

第六章 图纸.101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9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35

第九章 招标控制价

167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

2018 年 留白增绿 专项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

2018 年 留白增绿 专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北京 市昌平区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JM-00004058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 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

2018 年 留白增绿 专项项目 1.2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人民政府 1.3 工程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 1.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5 投资额: 8210950.86 元1.6 招标规模:本项目建设面积 135.06 亩. 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10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1.1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2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 项目的能力;

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完成入库;

2.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中登记的项目 负责人库入库人员;

并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

2.4 具有近三年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 2.5 具有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

2.6 近三年(2015 年9月1日至

2018 年8月31 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 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 态;

2.7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 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 2.8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9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3.1 报名时间:

2018 年9月7日至

2018 年9月13 日, 每天上午 9:00 至11:00, 下午 14:00 至16:00(北京时间) ;

3.2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10 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 13A 层;

3.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4 报名时携带资料: 3.4.1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4.2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及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3.4.3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4.4 近三年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 3.4.5 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完成入库的截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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