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5-10-29 |
(一)日常考核 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等,根据 各自监管职责,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抽 查等,对事业单位依法履职、管理运行和信用建设等情况进行考 核,建立日常考核档案,并量化赋分.
(二)年终考核
1、实地考核由市事考办牵头,各主管部门配合,采取委托 主管部门考核及市事考办组织考核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实行分 组分类考核.机关和辅助类事业单位的实地考核,由市事考办负 责组织实施.
2、综合评价包括社会公众评价、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评价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价三部分,权重比为 6:3:1.其中社会公众 评价由市统计部门综合采用问卷调查、电话访问、集中评议等方 式进行,调查对象一般包括 两代表一委员 、服务对象和市区 群众等;
主管部门评价由部门领导班子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评 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价由考核组组织民主测评. 对机关辅助和其他类事业单位的综合评价, 由市事考办采 -
5 - 用组内主管部门互评的方式进行, 根据事业单位职能发挥及年度 工作情况进行点评,评价意见分为 优秀 良好 一般 三个等 次,等次比例各按1/3确定,并量化赋分.
四、考核加减分
(一)表彰奖励及突出贡献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
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综合表彰奖励的, 分别加3分、2分、1.5 分、1 分;
单项业务工作获得国家级、省 部级、市厅级、县处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2分、1.5分、1 分、 0.5 分.同一事项有多项奖励的,加分以最高奖项认定.
2、创新性工作得到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领导 批示,要求推广经验的,分别加3分、2分、1.5 分、1 分,同一项 工作得到多次批示的,加分以最高层级批示认定;
得到国家级、 省 部级、市厅级会议及新闻媒体重点推介的,分别加2分、1.5 分、 1分, 同一项工作多次予以推介的,加分以最高层级认定.
(二)存在减分问题: 由相关职能部门对照《2018 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存 在问题减分及否决事项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考核得分以及加减分之后的综合成绩,最高为
100 分.
五、考核步骤
2018 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从
3 月中旬开始至
2019 年1月底结束,有关准备工作及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
6 -
(一)提报业务工作目标(3 月中旬至
4 月下旬) .事业单 位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提报
2018 年度绩 效考核业务工作目标,填写《2018 年度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目标 提报表》 ,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事 考办.业务工作目标分为两类:一是市委市政府或主管部门安排 的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单位履行职责和基本业务目标.
(二)制定考核标准及工作实施方案(6 月下旬) .市事考 办结合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情况和考核指标内容,进行量化赋 分,统一制定考核标准及工作实施方案.
(三)自查自评(10 月下旬) .事业单位根据批准的年度考 核方案以及共性和个性指标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填写 《安丘市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自查自评表》 ,形成自查自评报 告,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事考办.
(四)社会公众评价(11 月下旬) .市统计局按方案规定, 综合采用调查问卷、电话访问、集中评议等方式对纳入考核的事 业单位进行评议,按时提报评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