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5-11-19 |
协助做好学员选拔、开 发培训课程、组织教学、考核等工作.
四、培养对象选拔
(一)选拔范围 市内行政事业单位、 会计师事务所、 中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
市属企业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
中央、省驻东营企业(单位).
(二)选拔对象 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部 ―
5 ― 门负责人、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务会计骨干、注册会计师, 市内高校、中等专业学校从事财务会计教学和研究的教师.
(三)选拔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2、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 从事财会业务工作
10 年以上;
或具有会计学讲师以上职称并从 事财会教学科研工作
10 年以上.
4、精通业务,熟悉政策,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 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8 周岁,身体健康. 此外,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在会计教学岗位 任教) 、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二等 奖、市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以及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 响力的人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选拔程序
1、申报.具备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 意后,连同规定的证明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复核.市直行政事 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其主管部门复核,县区(开发区)申报人员按 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复核,油田申报人员经油 ―
6 ― 田组织部复核.材料复核合格后按照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 定.
2、笔试.范围为财经管理综合知识、财务会计实务、企业 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英语等.考试形式为 闭卷.
3、答辩.笔试结束后,由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 确定参加答辩面试人员名单.答辩主要考察财务会计实务、内部 控制、管理会计等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 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
4、确定选拔培养对象.经综合评定,确定培养人名单,予 以公示并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
五、培养管理 我市的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以财政部所属的国家会计学院为 主要培养基地.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 与在职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全面提升培养 对象的综合素质.
(一)培养方式
1、集中培训.集中学习每年安排
2 次,主要通过专题讲座、 课题研讨、案例分析、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培训师资选聘全国 知名教授和会计实务界资深专家.集中学习结束后,由培养基地 进行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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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跟踪培养.学员在单位工作期间,由培养基地提供书目、 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等,采用边实践边自学方式,提高学员 理论应用和研究分析问题的综合能力. 每个学员按要求向领导小 组办公室提交学习心得体会和课题研究报告等.同时,参与各级 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调研工作.
3、平台培养.利用 互联网+ 优势,建立学员学习、研究、 实践、交流的管理会计应用信息平台,引导学员持续进行在职学 习,进一步提高学员的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