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5-11-23 |
1 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女士应主席邀请,介绍2001至02 年度属於其政策围 的主要纲领(附 录V-13). 与其他司法管区主 管当局的联系14.2 刘慧卿议员查询当局为内地机关在香港进行调查而提供协助的现行安排.保安局局长回答时表示,中港两地目前未有就刑事司法互助安排达成任何正式协议.故此,内地执法机关无权在香港采取执法行动,反之亦然.双方均完全明白此项原则.然而,双 方已 同意作出某些合作性安排.根玫劝才,任何一方可协助另一方L集证鞍才呕峒と,但提供上述协助,不得抵触有关司法管区的法律,并须取得有关证人的同意.保安局局长并证实,该等合作性安排适用於保安局下的所有执法部门.14.3 应刘慧卿议员的要求,政府当局答应就上述安排提供有关的统计数字,例如透过保安局下的个别执法部门提供协助的次数和接见的证人 数目等.14.4 关於与其他海外司法管区互通执法资讯此项更广泛的问题,涂谨申议员询问,当局有否计划设立互连资料库.保安局局长回答时证实 现时无此计划.14.5 保安局局长回覆刘千 石议员的查询时表示,根诘赜泄胤,在内地的强制性刑事法律程序下遭扣留的人士,均有权委聘法律代表及获其探视.在内地遭扣留的香港居民享有同等权利.至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向在内地遭扣留的香港居民提供法律援助的问题,保安局局长表示,此问题不属保安局的职权围,故她未能 置评.截取通讯14.6 刘慧卿议员询问,在1997年6月制定的《 截取通讯条例》(第 532章 )为 何仍未实施.她察悉法律改革委员会较早时提出的意见,并关注到现时的情况可能违反人权.保安局局长回应时表示,一个跨部门工作小组已於1999年成立,负责全面检讨截第XIV章:保安90 取通讯的规管工作,其中包括实施《截取通讯条例》的问题.此事涉及复杂的法律、执法及技术问题.工作小组计划在一至两年内完成该项检讨,政府当局随后会就此事谘询公众.她强调,鉴於电讯业的发展一日千里,许多海外国家,例如澳洲和英国,均用了颇长时间检讨国内的有关法律.以美国为例,有关法例在通过后6年 仍未实施.14.7 保安局局长进一步表 示,根 电讯条例》(第106章), 如因公众利益而有所需要,行政长官有权命令或授权截取通讯.斫,法律改革委员会并无批评有关法律条文抵触人权,但认为条文应予 以改善,以期更妥善保障个人私隐.警务处的人力需求14.8 张文光议员关注被调派执行巡逻职务的警务人员人手不足的问题,并询问政府当局会否检讨这方面的人手供应,包括需否调配辅警协助 . 14.9 警务处处长表示,该处认同前线行动职务的重要性,所以除各警区的军装警员外,其他单位的人员如警察机动部及训练安排的后备人手,亦会被调派执行前线行动职务.因此,各警区的实际人手经常较本身的人手编制为高.他强调,整体而言,已有足够的警 务人员执行前线行动职务以维持治安.14.10 张文光议员询问,调派一名正执行巡逻职务的警务人员处理突发事故,然后要求在另一警区执行巡逻职务的警务人员兼顾先前该名警务人员的巡逻工作,是否警方的惯常做法.他质疑,若这是警方现时的安排,则执行巡逻职务的警务人员的实际人数会较原来预计的少很多.这情况或会削弱公众安全,以及加重执行巡逻职 务的警务人员的压力.14.11 警务处处长回应时表 示,执行巡逻职务的警务人员向来须处理突发事故.警设有全面的警务人员调配制度,该制度重灵活性,而不是机械式的调动.不过,他承认,公众对警的期望越来越高,执行前线行动职务的警务人员须承受日益沉重的工作压力.就此方面,他向委员保证,政府当局会进行第XIV章:保安91 彻底检讨,并会特别研究调派执行巡逻职务的警务人员处理事故的安排.14.12 叶国谦议员提到,近期一则新闻报道指晚间只有2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