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8-01
ICS 13.

040.40 Z

6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501―2017 代替 DB11/ 501-2007 和DB11/ 237-200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emission standards of air pollutants

2017 -

01 -

10 发布

2017 -

03 -

01 实施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 501―2017 I 目次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 5 技术与管理规定

8 6 监测要求

9 7 标准实施

1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典型污染源受控工艺设施和污染物项目

15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计算

17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污染控制的记录要求.18 DB11/ 501―2017 II 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的有关规则起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 代替北京市地方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 501-2007) 和 《冶 金、建材行业及其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237-2004).适用于下列标准的污染源应 执行以下相应标准: DB11/

139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

206 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DB11/

207 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检测规范 DB11/

208 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DB11/

447 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

502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

503 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

847 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

914 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

1054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

1055 防水卷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

1056 固定式内燃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

1201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11/

1202 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

1203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

1226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

1227 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

1228 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除上述污染源执行北京市地方行业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执行GB 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外,其他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本标准.本标准实施后,若本市再行发布新的适用 相关行业的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行业执行相应新发布的排放标准. 本标准200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与DB11/ 501-2007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修订了部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细化了监测要求.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6 年12 月29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军玲、张增杰、瞿艳芝、俞珊、张双、韩玉花、刘桐|、朱晓、陈梅梅、孙 成春. DB11/ 501―2017 III 引言为加强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501-2007)自实施以来,促进了本市大气污 染物排放控制, 在此基础上本市陆续制定发布了一批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了适应本市污染源管 理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新要求,本次修订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修订了部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11/ 501―2017

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固定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锅炉、固定式燃气轮机和内燃机, 储油库、油罐车、 加油站, 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 铸锻工业、水泥工业、防水卷材业,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火葬场,印刷业、木质家具制造业、汽 车维修业、汽车整车制造业(表面涂装)、工业涂装工序,以及餐饮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前述固 定污染源执行本市或国家相应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

9801 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GB/T

14669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6 空气质量 三甲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4678 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4680 空气质量 二硫化碳的测定 二乙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9 环境空气 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501 空气质量 硝基苯类(一硝基和二硝基化合物)的测定 锌还原-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 度法 GB/T

15502 空气质量 苯胺类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516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2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HJ/T

2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 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HJ/T

3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HJ/T

31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 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DB11/ 501―2017

2 HJ/T

3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4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T

41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石棉尘的测定 镜检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吸收法 HJ/T

4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 重量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3.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2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3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正丁醇萃取分光光度法 HJ/T 64.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2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3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对-偶氮苯重氮氨基偶氮苯磺酸分光光度法 HJ/T

65 大气固定污染源 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6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68 大气固定污染源 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6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479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480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481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482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4 环境空气........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