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5-11-25 |
五、国家考试网路报名资讯系统报名程序」(第68 页至第
70 页). 应考人须自行选定考区、类科应试,一经选定后即不得要求更改,请慎重考虑. 应考人如须补缴费件,考选部得以电传文件、传真、简讯、电子邮件及其他电 子文件方式通知,并视为自行送达.应考人应确保所提供之电子邮件信箱、行 动电话等通讯资料及设备正确无误且可正常使用,并适时查阅试务机关之通知. 壹、重要日期摘要 序号 项目 日期 说明及注意事项
1 报名日期
105 年3月29 日起至
4 月7日下午
5 时止 网路报名资讯系统将於
105 年4月7日下午
5 时准时关闭,逾期将无 法报名,务请於规定期限内完成缴 费并於
105 年4月8日(邮戳为凭 )前挂号邮寄报名表件,始完成报 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2 寄发入场 证日期预定
105 年6月23 日 以限时专送寄发 1. 入场证委由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 依既吮睦柿喜捎始蚍 式列印及寄发,请应考人填写个人 履历资料时务必详细确实. 2. 如於
6 月28 日尚未收到入场证 ,请电洽考选部高普考试司第一 科(02-22369188 转
3958、3959) 补寄,如仍未及於考试前收到, 应考人可迳至考选部国家考试网 路报名资讯系统或洽考试承办单 位查明应试试区、试场及入场证 号码等资讯,并於考试第
1 天第
1 节考试开始前
40 分钟,携带身 分证件提早至所属试区卷务组办 理补发.如逾期洽询将影响入场 应试权益,请应考人务必留意并 配合办理.
2 序号 项目 日期 说明及注意事项
3 考试日期 1. 笔试:105 年7月10 日至12 日2. 第二试口试(仅客家事务行 政、公职土木工程技师、公 职医事检验师、公职护理师 、公职食品技师类科) :预定105 年10 月16 日1. 考试日程表详见附件三(第56 页至第
66 页) . 2. 第二试口试实际日期须视本考 试典试委员会之决议而定,并 於第一试榜示后另行通知.
4 公布测验式 试题答案
105 年7月13 日 公布於国家考场公告栏及考选部全球 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moex.gov.tw
5 试题疑义 提出期限
105 年7月13 日至
7 月18 日 (系统受理至下午
5 时止, 逾期不予受理) 1. 详见本须知「拾壹、试题疑义」 (第20 页) . 2. 试题疑义应於本考试全部笔试结 束之次日起
5 日内至网路报名资 讯系统申请(因7月17 日为星 期日,爰系统受理延至
7 月18 日下午
5 时止) .
6 榜示日期 1. 笔试:预定於
105 年9月21 日榜示 2. 第二试口试:预定於
105 年10 月19 日榜示 实际榜示日期需视本考试典试委 员会之决议而定.
7 寄发成绩 及结果通 知书日期 各试榜示之日起
3 日内寄发 ,如未收到成绩及结果通知 书,请於榜示后
7 日内向考 选部查询 各节次均缺考之应考人成绩及结果 通知书不予寄发,应考人如有需要 ,请电洽考选部高普考试司第一科 办理.
8 复查成绩 提出期限 1. 笔试:预定自
105 年9月22 日至
10 月3日(系统 受理至中午
12 时止,逾 期不予受理) 2. 第二试口试:预定自
105 年10 月20 日至
10 月31 日止(系统受理至中午
12 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1. 申请复查成绩以一次为限,详见 本须知「拾参、榜示及复查成 绩」 . 2. 复查成绩应於榜示之次日起
10 日内至网路报名资讯系统申请 (原申请期间末日为星期六,以 其次星期一上午为期间末日,系 统受理延至该日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