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六条 考试期间,学校组织由校领导带队、相关 部门参与的考试巡查小组,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部) 应公布值班电话,并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值班,以协调处置考 试中的突发事件. 第二十七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实施, 学校
2005 版 《贵 州大学学生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同步废止,本规程由教务处 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