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5-12-10 |
(ii)任何由於客户电脑系统上出现之错误、干扰或受电脑病毒入侵而导致客户或任何第 三者蒙受之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收入、利润或任何连带的经济损失或任何其他损失之索偿;
及(iii)任何客户电 脑或其任何部分受到之干扰或停止运作之索偿. 22. 客户明白及同意服务可能因电力故障或其他香港宽频不能控制的情况下服务失效、中断、延误或暂时中止所引 致之损失及损害(不论直接或间接),香港宽频均毋须负上任何责任.惟香港宽频将尽快恢复提供服务.香港宽 频不作出任何对服务之质素、可靠性及可用性的保证及不承担与此等有关之任何责任. 23. 服务只能作住宅用途.若香港宽频合理地相信服务之使用出现非住宅及/或非个人客户之一般正常用量或作商业 用途,香港宽频保留即时终止有关服务权利. HKBN_BN_T&
C_CHI_201401 使用的权限 24. 宽频网络登记名字将由香港宽频提供,不可更改. 25. 客户须按照香港宽频不时订定的指示及技术规格要求以享用香港宽频的宽频上网服务,包括但不限於香港宽频 的「宽频上网服务使用指南」内所建议的电脑硬件及软件要求. 26. 客户不能以任何途径利用宽频上网服务运作任何伺服器类作业而向他人提供任何类型之服务.该等伺服器类作 业包括但不限於运作电邮伺服器(email server)、网站伺服器(webserver)、档案传输伺服器(ftp server)、 IP 分配伺服器(dhcp server)、代理伺服器(proxy server)、网路新闻组(usenet news)、网上互动论坛 (multi-user interactive forums)、中断请求(irq) 及/或网上游戏主机 (multi-user game host). 27. 香港宽频只会随机分派
1 个公众网络位址予个别客户,以供其连接至公众互联网.该等公众网络位址将会不时 被更改,而客户不可擅自透过任何其他方式取得多於一个公众网络位址. 28. 客户不可将固定网络位址的装置连接予香港宽频网络. 29. 客户不可透过任何非正式系统(香港宽频授权之登入程式除外)连接予香港宽频网络. 30. 香港宽频之宽频服务可以光纤网络终端机、以太网络或任何其他技术提供予客户.香港宽频可能会将有关器材, 包括但不限於光纤网络终端机/或其他配件(如适用者)租予宽频服务之客户. 器材的租用 31. 宽频网络安装配件将於合约期内免费租用予申请人,而详情将列印在香港宽频上网服务安装表格上,安装时技 术人员将详细说明. 32. 香港宽频将向客户收取每月港币 $30 或其不时订定之器材租用费,而有关器材於任何时候均属香港宽频之财 产. 33. 有关器材之租用期将於宽频服务被终止时一并终止.香港宽频保留权利在任何时候及不论任何原因的情况下终 止客户租用该器材之服务,而香港宽频会尽力於该终止或更改前的
30 天内或在合理地切实可行的围内尽快 向客户给予预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