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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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故意自伤、自杀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6.5 ;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6.6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6.7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 6.8 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
(6)被保险人因椎间盘突出症 6.9 、整容、药物过敏、未遵医嘱使用药物、精 神疾患或医疗事故 6.10 ;
(7)被保险人从事潜水 6.11 、跳伞、攀岩 6.12 、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 6.13 、 摔跤、武术比赛 6.14 、特技表演 6.15 、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如何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的支付 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交费方式与主合同一致,并载明于保险单或批 单上.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受益人 意外住院津贴医疗 保险金受益人 本附加合同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 4.2 保险金申请 意外住院津贴医疗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 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由我们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出入院证明、住院医疗 费用凭证等资料;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及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 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 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 关证明和资料. 4.3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3 -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本附加合同的效力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1)主合同期满、解除或主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2)本附加合同期满、解除或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终止的,若未发生保 险金给付,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6.16 . 主合同无效,本附加合同亦无效. 释义 6.1 意外伤害 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 害. 6.2 我们认可的医疗 机构 指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 但不包括主要提供康 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类似服务的医疗机构. 6.3 住院 指被保险人入住医院的正式病房进行治疗,并正式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入 住门诊观察室、家庭病床、其他挂床住院及不合理的住院. 6.4 每次住院 指被保险人住院治疗,自入院日起至出院日止之期间;
但若因同一原因再次住 院,且前次出院与下次住院间隔未超过三十日,视为同一次住院. 6.5 毒品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 、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品, 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 药品. 6.6 酒后驾驶 指经检测或鉴定, 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 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 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6.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 驾驶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