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5-12-13

董事长根据财务负责人书面报告,敦促董事会秘书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 并召开紧急会议,审议要求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清偿的期限、涉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 分决定、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

若董事长为控股股东或当事实际控制人的,董事会秘书在收到财务负责人书面报告后应立 即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并召开紧急会议,审议要求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清偿 的期限、涉案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应予以回避;

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董事会应在审议相关处分决定后

20 日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送限期清偿通知,执行对相 关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 等相关事宜,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应在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及时告知当事董事,并起草相关处分文件、办理相应手续.

(四)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到期后30日内 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将冻结股份变现以偿还侵占资产,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2004年9月至今,公司依法制订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财 务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控 制度,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情形规 定了具体认定标准及惩罚措施,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作了清晰界定、对资金流出的内部流 程和决策机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第六条规定:

(一)股东大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 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此项关联交易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董事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含3000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不足5%的,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之前,可 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3、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公司形成了较完善的资金占用防范机制,相关规章制度得到了 严格执行,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金的情形,有效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三、自查工作总结及持续性改进计划 通过本次反资金占用自查自纠活动,以及《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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