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5-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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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其他整改规范的项目(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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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2019年5月1日前,沿江4县区人民政府制定整改方案,报送 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利局,抄送市林业 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等相关 部门,同步启动清理整治工作.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 办公室统筹协调, 市水利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拟定我市长江干流不 符合《岸线规划》管控要求或可能存在重大防洪影响的项目整改 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2019年5月20日前报送省推动长江经济 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水利厅,抄送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 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省 相关部门. 对其他整改规范的14个项目(其中,位于生态敏感区的整改 项目6个),即对于符合《岸线规划》管控要求且不存在重大防 洪影响的项目,2018年12月20日前,沿江4县区人民政府研究提 出项目清理整治方案, 报送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 室、市水利局,同步启动清理整治工作.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 市水利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拟定我市其 他项目清理整治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2018年12月25日前报送 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水利厅. 总体上,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市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 清理整治任务.对于确需采取工程补救措施清除不利影响的项 目,最迟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 工作, 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 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 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 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增强做好长江干流岸线清理整治工作 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作为、久久为功,实现长江岸线的全面 整治和有效管护.
(二)落实整改责任.沿江4县区人民政府是岸线利用项目 清理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层层分解任务、逐项细 化落实,加强对所辖县区和有关部门的督促和指导,确保按期、 保质清理整治到位, 同步建立长江岸线利用项目台账及动态管理 机制. 要妥善处理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 题,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经济社会稳定.要把岸线利用项目 的监督管理作为实施河长制的重要任务,明确各级河长责任,把 岸线保护与利用作为考核河长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和问责.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 室统筹协调, 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 市林业局、 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等部门加强 对各地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研究加大支持 力度,适时开展联合督导,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沿江4 县区每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市水利局,市水 利局汇总后于每月20日前报送省水利厅和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 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问责处理.在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 作中,对不认真负责、避重就轻、甚至敷衍了事的,一经发现, 要严肃问责追责.加强重点项目清理整治的督察督办,对未完成 清理整治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依法实施问责.发 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岸线利用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营 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整改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已认定2018年底前拆除取缔的13个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