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5-12-26 |
4、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30 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5】
2657 号 文件批准发行.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08%,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 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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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30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 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 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 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 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 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 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计息和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 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 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 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有的本期债券 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计息期限:2016 年6月2日至
2021 年6月1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 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6月2日至
2019 年6月1日.
12、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6 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债券持有人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自
2017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6 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13、兑付日:2021 年6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4 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6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