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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部资料与内部呈报予本公司行政总裁(「行 政总裁」 ) 资料之方式一致,本集团呈列以下可呈报分部: (i) 天然资源及能源相关业务(ii) 资讯科技及相关业务(iii) 物业投资(iv) 於中国之煤层气及天然气之勘探、开发及生产(已 终止经营业务) 为评估分部之表现及各分部间之资源分配,行政总裁按以下基准监察各可呈报分部之业绩、资产及负债: (a) 分部资产包括所有有形及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