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6-01-04 |
5、无依据不足假设:不存在估价委托人无法提供估价所必需的反映估 价对象状况的资料以及进行了尽职调查仍然难以取得该资料的情况下,缺 少该资料及对相应的估价对象状况的合理假定.
6、超过估价报告使用期限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在估价报告使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本估价机构,但使 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
7、本估价报告的全部或其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报告
4 辽裕达评估字〖2017〗第SF170012 号第5页解释权为本估价机构所有;
8、估价报告复印件无效. 关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天河路
99 号2单元
6 层2号住宅的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辽裕达评估字〖2017〗第SF170012 号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我们接受贵院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 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房地产评估方法,对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天河路
99 号2单元
6 层2号的房地产进行了价格评估.
一、估价委托人 名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何晓鲁 住所:中山区天津街
58 号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 机构名称: 辽宁裕达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矫勇住所: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
84 号 资质证书编号:第000010215 号
三、估价对象
1、估价对象权利状况 估价对象房屋所有权人为刘文国,房屋设计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 148.85 平方米.
2、估价对象地理位置及交通状况 估价对象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天河路
99 号悦景花园小区,建成于
2000 年左右, 小区北临天河路,东临山东路;
区域内以普通住宅小区为主,有华南小区、名贵山庄、华 西小区等住宅小区;
区域内有华西小学、南华小学、博雅中学、第三人民医院、沃尔玛
5 辽裕达评估字〖2017〗第SF170012 号第6页超市、亿合城等各类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商业设施,毗邻华南商圈,生活居住较为便利;
所处区域交通条件良好,
9 路、19 路、20 路、413 路等公交线路在附近设站.
3、估价对象概况 估价对象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天河路
99 号2单元
6 层2号,建筑面积 148.85 平方 米,混合结构,南北向,设计用途为住宅;
总层数
7 层,估价对象所在楼层为第
6 层;
单元每层二户,户型结构为三室二厅二卫,现改造为四室一厅一卫,供群租使用,普通 装修:入户门为防盗门,塑钢窗,卧室地面铺竹地板,墙面刷乳胶漆,卫生间、厨房墙 地面砌铺瓷砖,普通卫浴设备,整体橱柜.配套设施有水、电、暖气、煤气、电讯等. 根据现场勘察并参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结合该房屋装修的实际情况,确定 其综合 成新度为七成新,为完好房.
四、估价目的 为委托方确定估价对象公正、客观的市场价值,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五、价值时点 价值时点为实地查勘日,即二 O 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六、价值类型 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的规定,本报告对估价对象评估 采用市场价值标准. 市场价值是指估价对象经适当营销后,由熟悉情况、谨慎行事且不受强迫的交易双 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价值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
七、估价依据
1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价格评估委托书》(2017)辽0202 执2301 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