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6-01-04 |
(一)高溢价购买资产的;
(二)购买资产最近一期资产收益率为负或者低于公司本身净资产收益率 的.
第五章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第三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 第三十九条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时, 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 件:
(一)公告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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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交易有关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三)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决议公告文稿(如适用);
(四)交易涉及的政府批文(如适用);
(五)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如适用);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四十条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如适用) ;
(四)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说明和关联人基本情况;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包括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账面值、评估 值以及明确、公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及因交易标的特殊而需要说明的与定 价有关的其他特定事项. 若成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