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6-01-08 |
2017 年11 月28 日至
2017 年12 月04 日 登记日
2017 年12 月04 日;
认购资金在认购登记日前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该部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起息日
2017 年12 月05 日 到期日
2018 年12 月04 日 本金及理财收益 本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恒丰银行购入资产组合正常处置 或持有到期的情况下,在扣除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本理财产品可获 得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约为 5.42%,超出最高年化收益率部分的收益 作为银行的理财管理费;
否则根据资产组合实际出让或处分的情况计 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理财收益 .详细内容见以下 本金及理财收益 费用 托管费:0.02%/年 托管人 恒丰银行 认购起点
1 元人民币为
1 份,认购起点份额为
5 万份,后续追加购买以
1 千元 的整数倍递增,追加购买资金以该笔追加资金的起点计算收益,不累 计所有购买资金为起点计算收益. 提前终止 本理财产品在特定条件下有可能提前终止,详细内容见以下 提前终 止 申购/赎回 本理财产品成立后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本金及理财收益支 付 产品到期时一次性支付.详细内容见以下 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资金到账日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 清算期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到理财资金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还本清算 期内不计付利息. 计息基础 实际理财天数/365 购买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恒丰银行所有营业网点、个人网银、手机银行或合作渠 道办理认购. 对账单 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对账单 节假日 中国的法定公众节假日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相关事项说明:
1、投资范围及比例 1.1 本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将主要投资于信用等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资产 (包括但不仅限于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 银行次级债、债券回购、公开市场信用评级在 AA 及以上的企业债、公司债、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商业银行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有银行及 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支持的各种金融产品或本行授权、授信项下的信用主体的 信托融资等方式的受(收)益权以及政策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资产). 1.2 若本产品所配置的企业债、公司债、银行次级债、授信项下的信用主体的信 托融资等方式的受(收)益权等基础资产的存续期限与理财期限不一致(该基 础资产期限长于理财期限),则本产品所配置的基础资产所占比重不超过净资 产的 70%,国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中期票据、商业银行同 业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所占比重不低于净资产的 30%.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上述比 例,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上述 区间. 如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时,恒丰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 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且根据约定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范 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 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1.3 本理财产品的高流动性资产部分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该金融产品 的市场公开评级应在投资级以上,本理财产品持有该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期 间,如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