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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发放委托贷款金额为 155,700 万元,均为对公 司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 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