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01-10 |
2008 年1月全部辞职,公司于
2008 年改选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完善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相关信息披露 违法事项已由中国证监会审理终结并作出处罚决定且公司已缴纳罚款;
据此,沧 州化工破产重整前违规担保及信息披露违法事项给公司经营造成的法律和债务
7 风险已解除.
五、公司和管理层不存在民事赔偿诉讼风险的说明
(一) 经公司自查,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采购、销售、建设 施工等各类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到期债务不履行等违约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合法、 合规, 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的相关规定, 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涵盖行政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信息 披露等一系列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可能影响公司 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不存在因违法经营、合同违约导致 的民事赔偿诉讼风险.
(二) 经公司及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自查,截至目前,该等高级管理人员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尽到勤勉、 忠实义务,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及行政处罚案 件,不存在因违反职责导致的民事赔偿诉讼风险.
(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截至目前,公司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7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