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6-01-12

上述价格均 因公司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作相应调整.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 年8月23 日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5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承诺

(一)发行人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力合创投、刘鲲、古树园投资,持有公司 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刘元成、吴颖、金涛、周晓新以及员工持股 平台目标创新、志行正恒出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宁波东钱、立元创投、宏敏利投资、华峰集 团、海辉石投资、李志云、樊红、沈陈霖、陈金城、雷宗岱、葛慧丽、冯震罡、 朱方、朱征、刘丽琳、陈昌、孔国兴、郑建娣、贺臻、别力子、陈曦出具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贺臻、刘鲲、别力子、沈陈霖、 刘元成、雷宗岱、陈曦、吴颖、金涛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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