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6-01-1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2016 年12 月修订)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1目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3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6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7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1

第五章 董事会

25

第一节 董事.25

第二节 董事会.31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第一节 总裁及副总裁.35

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37

第七章 监事会

39

第一节 监事.39

第二节 监事会.4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1

第二节 内部审计.4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6

第一节 通知.46

第二节 公告.4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9 第十二章 附则50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 公司 ) . 第三条 公司以深圳市新纶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公司于

2007 年6月15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440301102886961. 第四条 公司于

2009 年12 月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 国证监会 )批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00 万股,并于2010 年1月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SELEN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第六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3025 号创意大厦 13-14 楼 邮政编码:518052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321.6492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 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 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3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总裁高级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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