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6-01-17 |
639 C5C 2. 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 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表 ( 「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 告」 )乃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 「香港会计师公会」 )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 ) 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附录16适用之披露规定编制. 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告已由本公司核数师根愀刍峒剖岚洳贾愀凵笤墓ぷ髯荚虻 2410号「独立核数师对审阅中期财务资料的审阅」进行审阅. 未经审核财务报告已按照本公司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 ( 「二 零零八年度财务报表」 )所用之会计政策及比较方法编制,惟下文所披露采纳新订或经修订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包括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 「香 港会计准则」 )及诠释( 「诠释」 ) )除外.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告并不包括二零零八年度财务 报表所需全部资料及披露,故应与本集团二零零八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未经审核财务报告已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获董事会批准刊发. 本集团於本期间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并对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开始之年度 财政期间的本集团财务报表相关及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二零零七年经修订) 财务报表呈报 香港会计准则第23号(经修订) 借贷成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香港会计准则 可沽售财务工具及清盘所产生的责任 第3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7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及 投资於附属公司、共同控制实体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联营公司的成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股份支付-归属条款及注销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 经营分部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顾客长期支持计划 -诠释第13号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房地产建造协议 -诠释第15号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内含衍生工具 -诠释第9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39号之修订 多项 二零零八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年度改进 除下文所述外,采纳此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告造成 重大影响. 股份代号:
639 C6C 2. 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续)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二零零七年经修订)财务报表呈报 采纳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二零零七年经修订)使主要财务报表的形式及标题以及该等报表若 干项目的呈列产生若干变动且令披露事项增加.本集团资产、负债、收入及开支的计量及确 认不变.然而,直接於权益确认的若干项目现时於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香港会计准则第1 号对权益持有人变动的呈报产生影响,并引进「全面收益表」 .为符合经修订准则,已重列比 较数字.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投资於附属公司的成本 该修订要求投资者於收益表中确认附属公司、共同控制实体或联营公司股息,而不论分派是 否与被投资者收购前或收购后储备有关.於过往年度,本集团确认收购前储备之股息为收回 其於附属公司之投资(即削减投资成本) .仅收购后储备之股息会於收益表中确认为收入. 根禄峒普,倘股息分派过量,投资将按本公司有关非财务资产减值之会计政策进行减 值测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并无影响本集团已识别及可呈报经营分部.然而,所呈报分部资 料现时乃以由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之内部管理层报告资料为基准.於过往年度,分部乃 参考本集团风险及回报的主要来源及性质而确定.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经修订) 综合及独立财务报表1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修订本) 合资格对冲项目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经修订) 首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集团现金结算股份付款交易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经修订) 业务合并1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C诠释第17号 向拥有人分派非现金资产1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C诠释第18号 来自客户之资产转让2 多项 二零零九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年度改进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