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6-01-17 |
1 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或之后收取之转让生效
3 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除非特定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另行指明,否则一般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本公司董事预期所有公布之准则将於所公布准则生效日期后首个期间应用於本集团会计政 策. 股份代号:
639 C7C 3. 收益及分部资料 本集团按业务分类 (产品及服务) 管理其营运.首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时, 并按与向本集团管理层报告资料以供用作资源分配及业绩评估者一致之方式,本集团已识别 以下两项呈报分部. ? 焦煤开采:於中国开采及勘探煤炭资源以及生产原焦煤及精焦煤. ? 焦炭生产:於中国生产焦炭. 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8号,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告所披露分部资料之呈列方式,亦使本集 团管理层可按下列基准监控上述可报告分部之应占业绩、资产及负债: 收益及开支乃参考有关呈报分部带来之销售及有关分部产生之开支,或因有关分部应占资产 折旧或摊销产生之开支,分配至呈报分部. 焦煤开采 焦炭生产*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