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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材料2008 年10 月8日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介绍参会嘉宾和股东情况
二、 宣读会议审议内容: 《关于委托金鹰商贸管理东方商城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对上述方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四、 统计表决票;
五、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 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七、 宣布会议结束.
200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已获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过)
一、议案 为解决同业竞争,提高东方商城的盈利能力,形成金鹰与新百之间的同业联 盟,现就委托金鹰商贸管理东方商城事宜,提出合同草案如下,请予以审议.
二、委托管理服务协议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金鹰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Golden Eagle Retail Group Limited 及 南京东方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之 委托管理服务协议 委托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于
2008 年9月18 日由下列各方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订:
1、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 )是一家根据中 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为 3201001001888,住所位 于南京市中山南路
3 号.
2、 金鹰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 ) ,是一家于二零零五年九 月二十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乙方已在香港办理商业登 记,商业登记证号为 36250562-000-11-05-3,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位于 香港金钟道
89 号力宝中心第
2 座5楼503 室.
3、 南京东方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丙方 ) ,是一家根据中国法 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1051001744,住所位 于南京市中山南路
2 号. 鉴于:
1、 乙方及其下属公司是中国知名的商业零售企业,主要业务是在中国从 事中高档商品的连锁百货业务,其商业信誉、管理水平和市场份额在 江苏省均占据领先地位.
2、 丙方是甲方全资设立的中高档百货公司,与乙方所从事的业务存在较 大的相似性.
3、 甲方有意进一步提高丙方销售业绩和市场占有率,因此拟委托乙方对 丙方商场提供经营管理服务. 甲、乙、丙三方经过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对丙方百货经营管理提供服 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丙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丙方已合法拥有位于南京市中山南路
2 号1-6 层商业房产的所有权, 可依法用于百货经营.丙方商场(即用于百货经营管理的区域)建筑面积约为 27,222.46 平方米(详见附件
1 房屋产权证及其他有关房屋权属的证明、附件
2 建筑平面图) ;
(二)丙方有足够从事百货经营活动的流动资金;
(三)丙方承诺具备从事经营活动所需一切必备之合法手续与证照,丙方已 获取的有关证照详见附件 3;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负责向丙方选派高级管理人员和任命中层管理人员
1、乙方选派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2 人,其中:总经理由乙方选派, 副总经理由甲方选派,财务总监由乙方选派,财务副总监由甲方选派,以上高级 管理人员均由甲方董事会任命.
2、乙方选派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与福利待遇,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报丙 方董事会批准,由丙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