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6-01-22 |
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或於上午九时正至 下午五时正悬挂八号或以上台风讯号或黑色暴雨讯号 之日子) 「中央结算系统」 指 香港结算设立及营运之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本公司」 指 弘海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 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完成」 指 完成公开发售及股份合并 「公司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 (经不时修订) 「合并股份」 指 紧随股份合并生效后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50港元 之普通股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股东特别大会」 指 将召开之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股份 合并、公开发售 (包括公开发售并无额外申请安排) 、 包销协议、清洗豁免及四饨兄灰 「执行人员」 指 证监会企业融资部不时之执行人员或有关执行人员之 任何代表
2 「现有股份」 指 於股份合并生效前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 普通股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Hong Kong Hang Kei」 指Hong Kong Hang Kei Company Limited,於英属处女 或 「包销商」 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并由徐先生全资拥有 「香港结算」 指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委员会」 指 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郭志成先生、曾伟森先生及黄 少儒先生组成之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其成立旨在 就股份合并、公开发售 (包括公开发售并无额外申请安 排) 、包销协议及清洗豁免之条款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或指宝桥融资有限公司,根と捌诨跆趵纱邮碌 「宝桥」 一类 (买卖证券) 及第六类 (企业财务顾问) 受规管活动 之持牌法团,本公司所委任之独立财务顾问,以就股份 合并、公开发售 (包括公开发售并无额外申请安排) 、 包销协议及清洗豁免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 供意见 「独立物业估值师」 指 根展菏卦虻11条,戴德梁行有限公司符合香港测 量师学会发布之 「香港测量师学会香港物业资产评估 指引」 附件1.1所定义 「独立估值师」 要求之估值师,此 外其亦与参与交易其他各方并无重大关连 「独立股东」 指 徐先生、包销商及彼等任何一方之一致行动人士及涉 及或於股份合并、公开发售、包销协议及清洗豁免中 拥有权益者 (彼等根鲜泄嬖蚣盎蚴展菏卦蛑 定须就於股东特别大会就有关批准股份合并、公开发 售 (包括公开发售并无额外申请安排) 、包销协议及清 洗豁免之决议案放弃投票) 以外之股东
3 「独立第三方」 指 独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 (按上市规则之定义) 且与彼等并无关连之人士 「最后交易日」 指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即紧接该公告日期前股份 之最后交易日 「最后交回日期」 指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包销商及本 公司可能同意之其他日期及或时间 (作为递交股份 过户文件以合资格参与公开发售之最后时间) 「最后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即本通函付印前就确定本 通函所载之若干资料之最后可行日期 「最后接纳时间」 指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四时正或包销商及本 公司可能同意之较后日期及或时间 (作为接纳发售 股份及支付股款之最后时间) (将载於章程内) 「最后终止时间」 指 最后接纳时间后第五个营业日下午四时正或本公司及 包销商可能同意之较后时间或日期 (即终止包销协议 之最后时间) 「特许协议」 指 日期为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之专利技术特许协议, 由徐先生 (作为授权人) 与北京国传 (作为获授权人) 订立,诵煜壬庀虮本┕捌淞殴臼谟柙 中国使用由徐先生拥有之六项褐煤提质专利技术,为 期三年,有关详情已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二年五月 十八日之公告内披露 「上市委员会」 指 考虑上市申请及批准上市之联交所上市委员会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贷款信贷协议」 指 徐先生 (作为贷方) 与本公司 (作为借方) 於二零一四 年五月八日订立之贷款信贷协议,内容有关提供200,000,000港元贷款信贷,年息率5厘,为期3年,可 於贷款信贷协议日期起6个月内分多次提取 (於最后可 行日期,本公司尚未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