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6-01-22 |
4 「徐先生」 指 徐斌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席主席 「发售股份」 指根⑹勰馓岢视韬献矢窆啥怨┤瞎褐229,238,583股新合并股份,基准为於记录日期每持有 一股合并股份获配发一股发售股份,并须於接纳时缴 足股款 「公开发售」 指 按章程文件将载列及本通函所概述之条款建议以公开 发售方式向合资格股东发行发售股份 「海外函件」 指 本公司致被禁止股东之函件,当中解释被禁止股东不 获准参与公开发售之情况 「海外股东」 指 於记录日期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显示之登记地址位於 香港境外之股东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被禁止股东」 指 董事会经作出查询后经考虑有关地方法律之法定限制 或该地方之有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之规定认为不 向彼等提呈发售股份乃必要或权宜之该等海外股东 「项目管理承包合同」 指 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九日,由北京国传与及锡林浩特 市国传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两者均为本公司之间 接全资附属公司) 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 公司就於中国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之褐煤提质工厂兴建 生产设施订立之项目管理承包合同 「章程」 指 本公司就公开发售将刊发之章程 「章程文件」 指 章程及有关发售股份保证配额之申请表格 「章程寄发日期」 指 向合资格股东寄发章程文件及向被禁止股东寄发章程 (仅供参考) 之日期 「合资格股东」 指 於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 东 (被禁止股东除外)
5 「记录日期」 指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即将厘定公开发售配额所参 考之日期 「过户处」 指 本公司之股份登记及过户处香港分处卓佳雅柏勤有限 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相关证券」 指 具收购守则第22条附注4所赋予之涵义 「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 「股份」 指 现有股份或合并股份 (视情况而定) 「股份合并」 指 建议将本公司已发行及未发行股本中每五(5)股面值0.10 港元之现有股份合并为本公司已发行及未发行股本中 一(1)股面值0.50港元之合并股份 「股东」 指 股份之持有人 「特定事项」 指 於包销协议日期或之后及於最后终止时间之前发生之 事件或出现之事项 (倘其於有关日期前发生或出现将 导致包销协议所载之任何保证於任何重大方面失实或 不准确)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价」 指 就发售股份而言,每股合并股份0.500港元之认购价 「收购守则」 指 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包销协议」 指 本公司与包销商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就公开发 售订立之包销协议
6 「清洗豁免」 指 执行人员根展菏卦虻26条豁免注释1可能授出之清 洗豁免,有关豁免包销商因履行根樘蹩钪 包销责任而可能须就包销商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尚未拥 有 (或同意将予收购) 之全部已发行股份提出全面收购 要约之责任 「%」 指 百分比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 本通函内,中文名称或文字所标示之英文翻译仅作资料用途,不应被视为该等中文名称或文 字之正式英文译名.
7 下文所载之股份合并及公开发售预期时间表仅作指示,乃假设清洗豁免将获独立 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而编制.预期时间表可更改,若有任何更改,本公司於适 当时候将另行刊发公告. 事项 二零一四年 交回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之最后时间 十月十八日 (星期六) 下午三时正 股东特别大会之预期日期及时间 十月二十日 (星期一) 下午三时正 公布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十月二十日 (星期一) 股份合并之预期生效日期.十月二十一日 (星期二) 开始买卖合并股份 十月二十一日 (星期二) 上午九时正 以买卖单位4,000股股份买卖现有股份之 原有柜台临时关闭.十月二十一日 (星期二) 上午九时正 以买卖单位800股合并股份 (以现有股票形式) 买卖合并股份之临时柜台开启 十月二十一日 (星期二) 上午九时正 以现有股票免费换领合并股份新股票之首日 十月二十一日 (星期二) 上午九时正 按连权基准买卖股份之最后一日.十月三十日 (星期四) 按除权基准买卖股份之首日.十月三十一日 (星期五) 递交股份过户文件以合资格参与 公开发售之最后时间.十一月三日 (星期一) 下午四时三十分 以买卖单位4,000股合并股份 (以新股票形式) 买卖合并股份之原有柜台重启 十一月四日 (星期二) 上午九时正 并行买卖合并股份 (以新股票及现有股票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