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6-01-24 |
2.未经审批或备案但可能存在水土流失隐患的在建生产建 ――
5 ―― 设项目.
(三)检查内容 1.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2.水土保持方案备案、报批、变更情况;
3.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落实情况;
4.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水土流失隐患及危害 情况;
5.水土保持监测开展情况;
6.历次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7.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情况.
(四)检查方式及分工 1.市水务局: 将市级及以上审批或备案水土保持方案的在建 生产建设项目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 组织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技术 服务单位全面开展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划分建设项目水土流失 隐患风险等级 (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隐患风险等级划分 (试行)详见附件 1) ;
在此基础上,对存在严重及以上水土流 失隐患风险等级的项目(详见附件 7)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人员 现场填写监督检查情况表(详见附件 3) .检查结果上报省水利 厅和市政府,同时抄送至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 2.各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 将辖区内区级及以上审批或备案 水土保持方案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 以及未审批及备案但可能存 在水土流失隐患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 全面 ――
6 ―― 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检查人员现场填写检查情况表(详见附 件3) .检查结果上报市水务局. 3.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按要求做好主管行业内在建项目的 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对主管 行业内在建项目开展汛前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记录内容 可参照附件 3) .检查结果汇总后报送市水务局. 4.建设单位: 各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项目各参建单位开展水 土保持自查(自查内容参照附件 4) ;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 时进行整改.汛期存在土石方施工作业的项目,各项目建设单位 应组织各参建单位,根据项目年度进展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 定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度汛方案,并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度汛方 案应包括项目概况、现状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度汛措施、实 施进度安排等内容. 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不得妨碍生产建设单位正常的建设活 动, 多个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同一个项目应尽量采用联合检查 的方式,同时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保障监督 检查工作公平、公正、廉洁、依法进行.
(五)检查结果处理 1.上报检查对象名录库. 各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历 年办理的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或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 以及未 审批或备案但可能存在水土流失隐患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 清理,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详见附 ――
7 ―― 件2) . 2.及时汇总检查结果. 各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现场检查 工作后,及时汇总本辖区检查结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汇 总本行业内检查结果,并向市水务局提交检查情况统计表(详见 附件 5)和检查总结报告(详见附件 6) .市水务局负责汇总全市 检查结果,向市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督促整改、依法查处.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检查情况 督促本行业各项目单位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开展自查的建设 单位应根据自查情况,与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做好水土流失防 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