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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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电民权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4 年12 月31 日2015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额 391,492.35 363,411.83 负债总额 365,812.05 317,726.05 应收款项总额 25,292.11 26,185.54 净资产 25,680.30 45,685.79 项目2014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73,703.93 161,867.55 营业利润 2,209.41 19,975.49 净利润 2,250.51 20,005.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501.17 55,839.38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9、截至
2015 年12 月31 日,国电民权不存在对外贷款担保、 资产抵押及质押、重大未决诉讼、未决索赔、税务纠纷、商业汇票 贴现等或有事项,也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10、2004 年4月30 日,神火集团与国电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永 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民权县绿洲投资有限公 司按 20:51:20:9 的持股比例共同出资设立了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
11、国电民权目前股权结构如下图:
12、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1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承继神火集团在国电民权的所有权 利,并委派董事、监事进行保障.目前暂无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受让股权后国电民权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国电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 民权县绿洲投资有 限公司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100% 100% 9% 51% 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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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公司本次收购资产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14、公司本次收购资产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15、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1、评估目的:确定国电民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神火集团拟 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2、评估对象:国电民权股东全部权益.
3、评估范围:国电民权申报的经审计后资产和负债.
4、评估基准日:2015 年12 月31 日.
5、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6、评估方法:收益法和市场法,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及满 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7、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得出如下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12 月31 日,国电民权申报评估的经审计后资产总额为 363,411.83 万元,负债 317,726.05 万元,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45,685.79 万元;
评估值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120,106.54 万元,与经审计 后的账面净资产 45,685.79 万元相比较,评估增值 74,420.75 万元, 增值率为 162.90%. 采用市场法评估后,得出如下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12 月31 日,国电民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2,203.53 万元,与经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国电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 民权县绿洲投资有 限公司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 公司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100% 100% 9% 51% 20% 20%
7 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 45,685.79 万元相比较, 评估增值 76,517.74 万元,增值率为 167.49%.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国电民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0,106.54 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2,203.53 万元,市场 法评估结果比收益法评估结果高 2,096.99 万元,差异率为 1.72%. 经分析,差异的主要原因有: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以被 评估企业现实资产未来可以产生的收益, 经过风险折现后的现值和作 为被评估企业股权的评估价值,企业未来的效益好,获利能力高,按 收益法评估得出的价值就较高,反之则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