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6-02-09 |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
6401 房 (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 张招兴 注册资本 人民币 778,066.81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
贸易咨询服务;
百货零售(食 品零售除外) ;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
技术进出口;
资产 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服务(涉 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
投资咨询服务;
成立日期
1993 年1月21 日 营业期限
1993 年1月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根据广州越企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广州越秀不存在以下情形: (1) 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 最近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3) 最近三年内发生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广州越企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不存在依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广州越 企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 法律意见书 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 本次增持情况 1. 本次增持前,增持人持股情况 越秀金控于
2018 年10 月17 日收到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 越企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越 秀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广州越企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广州越企未持有公司股份.广州越企为越秀集团全资 子公司, 越秀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06,365,452 股, 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 54.25%. 除本次增持外, 广州越企于
2018 年10 月参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 金认购而持有公司股份 85,298,869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3.10%. 2.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根据越秀金控于
2018 年10 月1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9) ,广州越企计划自
2018 年10 月18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 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广州越企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
2018 年10 月18 日起
6 个月内. 3. 本次增持情况 根据越秀金控于
2019 年1月18 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截至
2019 年1月17 日,广州 越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483,81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34%,累计增持总金额 6,669.90 万元.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 广州越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388,76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45%,累计增持总金额 10,009.29 万元, 法律意见书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后,广州越企持有公司股份 97,687,629 股(包括广州越企参与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而持有公司股份 85,298,869 股) ,占公司目前股 本总额的 3.55%.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