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6-02-14 |
(一)
6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1-6 月(元)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529,914.52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1-6 月(元) 惠丰瑞焓 采购蒸汽 7,389,521.62 北港环保 污水处理 555,171.55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关联交易,发行人均与关联方签署了相应的合同,交 易合同合法、有效. 2.新增关联担保情况
2017 年7月18 日,鞍山万隆纺织有限公司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保证合同》 (编号:保字 0001020170717002697) ,为发行人与鞍山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 A1010101000102017071700378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本金 1,400 万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
2017 年7月28 日,徐惠祥及其配偶臧婕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高新 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2017 年鞍高彩保字
02 号) ,约定徐惠 祥及其配偶臧婕为发行人与该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 (2017 年鞍高彩协字
01 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最高额本金为 11,000 万元.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发行人于
2017 年4月30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预计公司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2017 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 议. 发行人于
2017 年6月20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鞍山分行高新区支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及《关于鞍山万隆纺织有限公司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对报告 期内发行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 发行人于
2017 年7月13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 于追认公司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及前三个年度与鞍山万隆纺织有限公司和鞍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
(一)
7 山腾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对报告期内发行的关联交 易进行了确认. 4.截至
2017 年6月30 日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6月30 日(万元) 瑞焓热力 235.75 应付账款 北港环保 11.76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披露的关联方情况真实、准确,不存在隐瞒或遗漏 披露的情形.发行人及天正化工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审批程 序.发行人在其《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草案) 》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了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该等规定有利于保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的承诺得以完整实施的前提下, 发行人未来的关联交易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变化情况如下:
(一)租赁的房产 发行人与天津市嘉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 , 约定发行人向其租赁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六经路
11 号海津大厦
3 层的
392 号房屋, 房屋租赁面积为
30 平方米,用于办公,租赁期限自
2017 年7月1日至
2018 年8月9日,租金为每月 3,763 元. 经本所律师核查了上述租赁房屋的房产证租房合同及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 文件,出租方为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发行人已就该等房屋的租赁使用与出租方签 署了的租赁合同并根据该合同约定支付了租金, 该等租赁房产均由发行人实际占 有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