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6-02-21 |
12 点, 云南民族大 学党委书记甄朝党给记者发来了 一条短信: "昨日 (24 日) , 学校已 决定解除那人的劳动关系. " 采访中, 云南民族大学宣传部 长杨泽泉坦言, 学校高度重视这件 事,
24 日晚上就已经向警方报案, 而这件事严重影响了民大的形象 和声誉, 学校非常气愤.一旦调查 结果出来, 民大肯定会严肃处理此 事, 绝不姑息迁就. 【学校回应】 "已就此报案" "我看了报纸, 很震惊! " 云南萃 峰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世华律师分 析, 如果查证后, 情况属实, 《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引诱、 容留、 介绍他人卖淫的, 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罚 金;
情节严重的,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刑, 并处罚金. 尽管苏某某没有编制, 只是外 聘人员, 但学校也有责任, 如情况 属实, 单位应当负有行政管理方 面的责任, 直管领导、 直接责任人 应该给予行政处分.
本报记者 赵希 【律师说法】 尽管是外聘 学校也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