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6-03-03 |
4 ― 与培训联合会会员单位,目前已和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新加坡、印度、 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等
2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30 多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合 作交流关系. 学院积极实施 订单式 、 现代学徒制 等人才培养模式, 强化校企合作、 产教融合, 努力培养高素质、 技术技能型人才, 积极服务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 98%以上,且就业质量高、就业对口率高,连续四次 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 体、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江苏省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先进单位、江苏省教学 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江 苏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先进学校、江苏省属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校和谐校园、江苏省 德育先进学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首批江苏省 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 建设优秀等级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
50 强高校、中国高职高专 院校竞争力
50 强高校、全国高职生综合满意度
50 强高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 服务贡献
50 强高校、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
50 强高校等
50 多项全国、省 市荣誉称号. ―
5 ― 校园平面图―6―学习生活指南报到注册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及时到所在系办理报到、缴费、 注册手续.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因故不 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在学院规定的 时间内申请缓缴学费,经批准后办理注册手续. 详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章
第一节和《南通航运职业技术 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章. 课程修读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相关课程,按修读方式分为必修课、限选 课和任选课三类,采用学分制. 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需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内容,经 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 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 达到毕业要求, 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生选修课程的数量和顺序必须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选课应首先 保证必修课、限选课的学习,有严格先、后关系的课程,应按顺序选课.选课 时间、 选课要求详见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 必修课和限选课考核成绩不及格者(考试课程学期总评成绩为
30 分及 以下者除外) ,允许补考一次,补考课程及格后,成绩按
60 分记载.任选课不 及格不允许补考,学生可重修. 学生因考试课程学期总评成绩为
30 分及以下或补考不及格未能取得 相应学分者,需重修. 课程考核、绩点计算、补考、缓考与重修详见《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 院学生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
五、
八、九章. 学籍变更 休学与复学: 因病、因故缺课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者,应予休学. ―
7 ― 学生应征入伍,学院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二年. 休学期满,需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 详见《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生学籍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