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6-03-11

2008 年2月13 日农历正月初七早上,赵北涛妻子在赵 扶章放摩托车路的另一头 ( 靠近赵扶章家) 烧香并用石头砌起,表示也不给赵扶章走这条路.赵 扶章见赵北涛已经在这条路烧香下咒了,便邀其余三户把这条摩托车路彻底堵死,他们不走也不给 赵北涛家走这条路.赵扶章他们四户另外开一条路.这样赵北涛只能走原来的摩托车走不了的那条 老路.赵北涛妻子又在原上下屋的历史通道架起一座木栏,这样大家只有绕路才能上下.于是这四 户人又把赵北涛家必定要走的那条老路用几根很大的石头堵住,即使赵北涛自己把石头搬走后不久 又会有同样大的石头堵住,由此双方相互堵路引起纠纷.2008 年5月14 日,经过六巷司法所和六 巷村委会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基本解决了这一纠纷.烧香这一神判方式成为这起相邻纠纷 扩大的关键因素.

2009 年12 月28 日至

2009 年12 月29 日、2010 年1月4日、2010 年1月7日、2010 年1月9日,我到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六巷村和田屯,围绕这起烧香赌咒堵路纠纷对当今的神判习惯法进 行了专门调查.我访问了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询问了有关知情者,与案件的调解人进行了讨论,查 阅了相关的案卷,较为全面的了解了纠纷的基本情况和解决过程.本文以这一调查、考察为基础, 通过调解文书和访谈实录,结合其他神判事例,展示现代神判的条件规范、程序规范和效力规范, 分析神判习惯法的存在基础,对当今瑶族的神判习惯法进行初步的探讨. 需要指出的是,当今瑶山的神判习惯法为固有习惯法的遗存,调整对象较少,具体实践有限, 实际功能不大.但是对此进行探讨,有助于我们理解神判与人判等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研究纠纷 解决方式由神判到人判的发展规律;

有助于我们从一个特殊角度明晰国家解纷方式的作用环境,反 思国家法律发挥功能的社会条件;

有助于我们分析民众的法需求、法观念、法心理及其社会基础, 思考现代法律意识的生长条件和具体途径;

有助于我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恰当对待和处理 地方习惯法、民族习惯法,深入探讨国家法治建设中的本土法资源的吸纳与扬弃问题,探寻当代中 国法治建设的路径.

二、神判的条件规范 作为一种最后的纠纷解决方式,神判一般不轻易被运用.通常在双方矛盾较深、证据不足、调 解无效的情况下才进行神判,习惯法对此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按照瑶族习惯法,神判运用的对象较为广泛,财产纠纷、名誉纠纷等各类纠纷都可以通过神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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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今瑶山的神判习惯法― ― ―以广西金秀六巷和田一起烧香赌咒堵路纠纷为考察对象 ④2006 年10 月2日,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六巷村和田屯至乡政府的屯级公路动工建设.该屯级公路全长 4.

8 公里,属县扶贫项 目,总投资

25 万元,其中六巷乡扶贫联系帮扶单位来宾市交通局

5 万元,群众自筹配套资金 4.

8 万元,其余由扶贫部门的投 入.2007 年7月和田屯级公路建设完成. 进行解决.和田

2008 年2月13 日的烧香诅咒是开摩托车路引起双方矛盾而相互堵路所致,双方欠 缺沟通、相互存在不尊重状况.在财产方面,赵北涛家一方怀疑赵扶章家砍了其的一些八角树枝, 本身损失并不大.因此,这起烧香诅咒神判更多的是涉及名誉、尊重等精神方面因素,与个人声 望、社会评价紧密相关.按照烧香诅咒事件发生前后参与调解的六巷村党支部书记盘同材的分析, 赵北涛方是基于不服气而烧香诅咒: 和田那个,是开路、开摩托车路引起的.开路经过赵北涛的地方.赵北涛认为你挖我,你应该 是跟我说一下,我的是八角树.砍了不是整棵的,砍了一些枝条.事先没跟赵北涛讲.开路是讲了 的,砍八角枝没讲.当时赵北涛不在家,回家后看见就不服气了,路不给走,不能经过我这里走. 那四家说我不走也不给你在这里走,这样就有意见了.赵北涛说你修我的八角枝,那边几家说又不 是我修的.赵北涛说你不承认砍我的八角枝,那就烧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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