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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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王秀力 Bermuda 曾耀华 吴广兴 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非执行董事: 新界沙田 吕明华太平绅士 沙田乡事会路138号 新城市中央广场第一座 独立非执行董事: 16楼 张树成 车伟囱 敬启者: 持续关连交易 绪言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本公司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之保荐人东英亚洲有限公司 及联席保荐人?富融资有限公司与新日本证券国际 (香港) 有限公司代表本公司向联交所申请 豁免,以求 (其中包括) 毋须就持续关连交易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25条之规定.二零零零 年四月七日,联交所就持续关连交易给予豁免 ( 「原豁免」 ) ,惟须符合若干条件,包括本公司 於各财政年度向光明柯式印务采购印刷品之款额不得超过本集团於有关财政年度之总营业额 之8%.原豁免将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届满.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持续关 连交易对本公司及独立股东而言诚属公平合理. * 仅供识别 董事会函件-4-董事预期本集团向光明柯式印务采购印刷品之估计总款额於截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 一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各年或会超出10,000,000港元或本集团有形资产账面净值之3%两者中之 较高者,其时须就此遵守上市规则第14.25条之披露规定以及上市规则第14.26条之独立股东 批准规定. 刊发本通函旨在向各股东提供持续关连交易之详情、独立财务顾问对持续关连交易之 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委员会之推荐意见,并载列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持续关连交易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设计、生产及销售各种音响产品、通讯产品、多媒体产品及电声 零件.本集团亦产销电子产品及配件,如变压器、电源转换器、电缆及精密金属接头. 光明柯式印务为本集团印刷品 (包括目录、指导手册及礼品盒) 供应商之一,由杨先生、 源先生及周先生 (其中三名执行董事,各人於光明柯式印务之股权均等) 最终拥有97%,其余 3%则由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董事、行政总裁及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之任何联系人 士 (定义见上市规则) 并无关连之独立第三方拥有.因此,根鲜泄嬖,光明柯式印务为本 公司关连人士.本集团向光明柯式印务采购印刷品一事构成关连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章之规定取得独立股东批准及作出披露. 截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及截至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集团向光明柯式印务采购印刷品之总款额分别约为11,069,000港元、7,842,000港元及4,052,000港元,分别相等於本集团同期总营业额约2.07%、1.55%及1.63%,另分别相等於本 集团同期有形资产净值 (详见下表) 约4.09%、2.60%及1.36%.下表列出截至二零零二年三月 董事会函件-5-三十一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及截至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向光明柯式印务购 货之总款额: 截至二零零一年 截至二零零二年 截至二零零二年 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九月三十日 止年度 止年度 止六个月 本集团向光明柯式印务 购货之总款额 约11,069,000港元 约7,842,000港元 约4,052,000港元 本集团采购印刷品之 总款额 约27,162,000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