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6-04-01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本公告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AI-I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台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08) 持续关连交易 框架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本公司与台湾台一在非排他性的基础下签订该框 架协议,本公司同意向台湾台一购买该产品且台湾台一同意出售该产品,由生效日起至二零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有效. 上市规则涵义 於本公告日期,台湾台一及其联系人士於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拥有38.56%权益.因此,根 市规则台湾台一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该交易将为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并将持续一个三年 期间,根鲜泄嬖蚴 A 章,构成本公司持续关连交易. 由於该交易的建议金额上限将超过适用百分比率之2.5%及年度交易金额超过10,000,000港元, 因此,该框架协议、该交易及建议金额上限将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规定之报告、公告及独 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台湾台一及或其联系人士将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通过该框架协议、该交易及年度金额上限之 普通决议案放弃投票. 一般资料 将成立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之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有关该框架协议、该交易及建议金额上限 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本公司将委任独立财务顾问,就有关此持续关连交易向独立董事委员会 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本公司将於可行情况下尽快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其中包括以下资料:(i) 该框架协议及该交易 之条款;

(ii) 建议金额上限;

(iii) 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之函件;

及(iv) 召开股东 特别大会之通告.

2 该框架协议 日期: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 订约方: (i) 本公司:及(ii) 台湾台一 台湾台一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及因此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按上市规则之定义) . 主要条款摘要: 该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i) 先决条件 根鲜泄嬖,该框架协议须待根鲜泄嬖蚬娑ㄕ倏墓啥乇鸫蠡嵘暇啥懒⒐啥 有关该框架协议、该交易及建议金额上限后方可作实. (ii) 框架协议年期 除非由任何一方根蹩钤诘狡谌涨疤崆爸罩,该框架协议由生效日起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届满. (iii) 该交易 根每蚣苄橹蹩,本公司同意在非排他的基础下向台湾台一或供应商购买该产品并在 国际市场 (包含中国市场) 上出售予本公司之客户. 本公司将可能委任旗下之公司作为买方进行该交易.台湾台一应担保及负起与旗下委任公司 之间该交易完成之责任. (iv) 交货及付款 买方应在预计交货日前最少

120 天寄发购买通知书予供应商,其中详细说明购买该产品的数 量.而供应商应依收到之购买通知书在

7 日内发出一价格报价单.而报价单一旦经供应商回覆 确认后将成为有效及受约束.买方应在收到产品的

90 天之内以现金方式支付该产品的价格. 为免除争议,买方如可由独立第三方获得优於卖方所提供同样产品的条件时,买方拥有不回 覆确认采购单的权力.如供应商提供之交易条件相较於本集团自任何独立第三方获得之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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