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
2011 年12 月31 日收到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拨付承德大路股份有 限公司社会保障补贴资金的函》 ,为支持公司下一步发展,经研究决定,拨付公 司社会保障补贴资金
1790 万元. 以上资金已于
2011 年12 月31 日拨付到公司账 户.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收到的上述资金将列入营业外 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对公司
2011 年业绩有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承德大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