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6-04-11 |
(ii)赵丙贤(作 为非执行董事) ;
以及(iii)谭惠珠、丁良辉及金世元(作 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本公布 (各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对此负全责) 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 规则之规定而提供有关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资料.各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知及所信:(1)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 误导成份;
(2)并无遗漏任何事实致使本公布所载任何内容产生误导;
及(3)本公布内表达之 一切意见乃经审慎周详之考虑后方作出,并以公平合理之基准和假设为依.本公布将於其张贴日起计最少七天在创业板网站http://www.hkgem.com 之 「最 新公司公告」 页内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