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6-04-11

5 项的其他发起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督促各单位按照本制 度第七条的规定填写各自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根据事项进程将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本公司,由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总. 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 的时间.

(四) 董事会秘书核实无误后,按照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 北京监管局进行报备.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及时汇总、核实、填写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变更情况,并及时报送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回购股份 等重大事项, 除按照本制度第七条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作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 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 筹划决策方式等.公司应当督促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 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第十一条 公司在内幕信息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 可将其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 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 续登记报送信息的时间.除上述情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 公司应当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 接触内 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公司对股价异动以及市场传闻保持关注,在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书面询 证,并由董事长以及董事会秘书进行审核和答复,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和澄清相关信息,尽快消除不良影响,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 股票交易停牌及复牌.

6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

10 年.公司进行本制度第十条所 列重大事项的, 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 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 内幕信息的流转审批要求 第十三条 内幕信息一般应严格控制在所属部门、控股子公司的范围内流 转. 第十四条 对内幕信息需要在公司部门、分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流转,由内 幕信息原持有部门、 分公司、 子公司的负责人批准并经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书面同 意后,方可流转到其他部门、分、子公司.内幕信息的流转应当在证券投资部备 案. 第十五条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董事会秘书书面批准同意 (并视重要程度 呈报董事会审核通过) ,并在证券投资部备案.

第五章 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第十六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须将该信息的 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重大信息文件应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并须将扩大 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 如果该事项已在市场上流传并使公司股 票价格产生异动时,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立即告知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便本 公司及时予以澄清. 第十七条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 用其股东权利或支配地位,要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其提供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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