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6-04-11 |
1000 万元. 如目标公司
2018 年业绩完成率低于 100%且高于或等于 80%, 则讯众股份按照业绩完成比例向彭亮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需支付 股权转让款 =
200 万人民币 * 目标公司
2018 年业绩完成率);
如 目标公司
2018 年业绩完成率低于 80%, 则讯众股份无需再向彭亮支 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如目标公司
2018 年业绩完成率低于 100%且高于或等于 80%, 彭亮自愿无偿转让 19%*(1-目标公司
2018 年业绩完成率)股权给 讯众股份;
如目标公司
2018 年业绩完成率低于 80%,则彭亮无偿转 让19%股权给讯众股份. 目标公司
2018 年业绩完成率按以下公式计算:业绩完成率 = (目标公司
2018 年实际主营业务收入/7200 万)*50% + (目标公 司2018 年实际税后净利润/1000 万)*50%. 双方约定竞业禁止条款 未经讯众股份书面同意,彭亮自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不 公告编号:201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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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目标公司同类或近似的营业;
彭亮自 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与他人合伙、入股、联营 等.未经讯众股份书面同意,彭亮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年内不得 到与目标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或为其提供咨询与服务.这 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 (1)与目标公司营业范围有重合的企业;
(2)已经成为与目标公司存在产品和服务竞争关系的企业;
(3)将来可能成为与目标公司有产品和服务竞争关系的各类 企业;
(4)与目标公司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存在竞争关系的产品生 产、制造、销售的企业;
(5)其他与目标公司(可能)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 彭亮若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即构成违约,须承担违约责 任,应在接到讯众股份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讯众股 份已经支付给其的股权转让款全部返还,并按照股权转让款的三倍 支付违约金.
(二)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 年2月25 日 出具的中兴华审字 (2018) 第010379 号审计报告, 标的公司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计 1,043,307.06 元,负债总计 925,323.71 元,净资产总计117,983.35 元,营业收入总计公告编号:201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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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3,382,984.05 元,净利润 286,383.22 元. 根据北京东方燕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3月1日出 具的东方燕都评字【2018】第3124 号《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拟进行股权投资涉及的营口华利达兴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报告》,标的公司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的评估值为 1,200.00 万元. 本次交易, 交易双方根据审计和评估结果, 并综合考虑实际情况, 经自愿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 600.00 万元人民币.
(三)时间安排 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讯众股份名下后
5 个工作日内, 讯众股 份向彭亮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肆佰万元【即:人 民币(小写)400.00 万元】 ;
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 (大写) 贰佰万元 【即: 人民币 (小写) 200.00 万元】 ,在达成如下全部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彭亮: (1)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在讯众股份垫付目标公司全部合 理运营资金的前提下,目标公司
2018 年全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按 会计准则口径确认的销售收入)完成人民币
7200 万元,并实现税后 净利润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