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6-04-18 |
替换所有以前的版本(包括开发人员条款和使用条件,以及 Adobe Exchange 协议的先前版本). 您使用 Adobe SDK、API、开发人员门户网站、Adobe Creative Cloud 作品以及 Document Cloud 服务和软件的 活动受这些附加条款的约束;
而且这些附加条款纳入到位于 http://www.adobe.com/legal/terms.html 的Adobe 一般使用条款中(这些附加条款和一般条款统称为 条款 ).本协议中未予定义的加引号术语均应采用其在 Adobe 一般使用条款中的含义. 您对这些条款的同意将取代您与 Adobe 之间关于 Adobe SDK、API、门户网站、Adobe Creative Cloud 作品以 及Document Cloud 服务和软件的任何先前协议.这些条款不约束 Adobe Experience Cloud 产品或服务对 Adobe SDK、API 和Exchange 网站的使用. 1. 定义. 1.1. Adobe ID 是指您用于创建开发人员帐户及登录和访问服务的唯一用户名、密码和个人资料信息. 1.2. Adobe 付款处理程序 是指 Adobe 的第三方付款处理程序,可能要求您签署单独的直接付款处理程序协 议,并提供某些附加信息. 1.3. Adobe 登录按钮和登录模板 是指 Adobe 提供的特有按钮图像和单独的登录屏幕界面模板,要求作为视 觉提示显示在用户界面中,以促进或启动服务登录机制.这些按钮和模板在 adobe.io 门户网站上的品牌准 则中进行了展示和介绍. 1.4. Adobe 商标 是指 adobe.io 门户网站上的品牌准则中的 Adobe 商标、名称、徽标、图标、标记和 Creative 品牌,并通过 Adobe Exchange 门户网站提供给您,从而通过 Adobe Exchange 服务对您认可的开发 人员软件进行推广. 1.5. AIR SDK 是指 AIR 构建工具、AIR 目标代码可再分发内容、AIR 运行时组件、AIR SDK 源文件和 AIR 示例 代码. 1.6. AIR 构建工具 是指 AIR SDK 提供的构建文件编译程序、运行时库(但不是完整的 运行时软件 ),包括 Bin、Lib、运行时目录的内容,以及 adl.exe、adl.bat 和adt.jar 等. 1.7. AIR 目标代码可再分发内容 是指在 /runtimes/air-captivate/mac、/runtimes/air-captivate/win、lib/aot/lib、 /lib/android/lib/runtimeClasses.jar 以及 /runtimes/air/android/device/Runtime.apk 文件夹中以目标代码格式存在 的文件(如果此类文件包括在依据本协议提供给您的 SDK 版本中). 1.8. AIR 运行时组件 是指包含在运行时软件目录(例如运行时文件夹)中的任何单一文件、库文件或可执 行代码,或者是包含在实用程序目录或安装程序文件中的运行时软件实用程序.Adobe AIR.dll、运行时可执 行文件、template.exe 和template.app 都是运行时组件. 1.9. AIR 运行时软件 是指将由最终用户安装的,名为 Adobe AIR 并且以目标代码格式存在的 Adobe 运行时 软件,对此类软件的所有更新均由 Adobe 提供. 1.10. AIR SDK 源文件 是指 framework 目录下随附本协议的源代码文件. 1.11. API 是指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它是一组例程、协议和工具,用于指定软件组件如何交互.API 可以在头 文件,JAR 文件,头文件中定义的 SDK 插件 API 中指定 .API 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以目标代码格式在插件示 例代码和相关信息中提供;
作为 Adobe 在SDK 中提供的库不经修改而与开发人员软件一起分发,以方便访 问服务和软件并与之互操作.此定义包括依据这些附加条款提供的所有 API,包括 AIR SDK. 1.12. API 密钥 是指分配给您的开发人员软件且用于关联您的 Adobe ID 的API 访问凭证,Adobe 使用该密钥 来关联您的 API 活动和开发人员软件并对其进行身份验证. 1.13. 标记 是指商标,包括品牌准则中或门户网站上标识为标记的徽标、图标和文本. 1.14. 品牌准则 是指 Adobe 可能发布或提供给您的关于使用 Adobe 商标的任何说明或准则. 1.15. Creative 品牌 是指在 adobe.io 门户网站上的品牌准则中进行展示和介绍的标记、Adobe 登录按钮和 登录模板,以及功能图标. 1.16. 开发人员软件 是指您使用 SDK 和API 开发的、用于访问服务或软件、使之正常运行并与之互操作,或 为服务或软件添加功能而开发的任何软件应用程序、程序、附加组件、扩展、插件和其他技术. 1.17. 功能图标 是指 Adobe 提供的图形图标,要求在用户界面中显示,以唯一标识某些分立的服务或软 件功能、组件或处理功能. 1.18. 门户网站 是指网址为 https://www.adobe.io/ 的Adobe 开发人员网站,以及网址为 https://adobeexchange.com/ 的Adobe Exchange 网站和生产商门户网站(适用于 Creative Cloud 和Document Cloud). 1.19. 禁止的数据 是指能让 Adobe 识别特定自然人(而不是他们的设备)的数据,例如他们的电话号码、电 子邮件地址、政府指定的身份证号码、姓名、邮寄地址. 1.20. 示例代码 是指根据这些条款包含在您的开发人员软件中的目标代码和/或源代码(不包括示例文件). 1.21. SDK 是指 Adobe 软件开发套件和所有相关材料、系统文件、示例代码、工具、程序和实用程序、插件 、示例文件和相关文档.此定义包括依据这些附加条款提供的所有 SDK,包括 AIR SDK 和PhoneGap SDK. 1.22. 作品 仅指 Adobe Stock 网站上被指定为 标准 的图像.具体来说 ,作品不包含视频、3D 内容、 Premium 内容、被指定为 仅供交流学习使用 的内容,以及未被指定为 标准 的所有其他内容. 2. 开发人员凭证. 2.1. Adobe ID.您必须创建 Adobe ID 和在线开发人员帐户个人资料,才能获得并使用 SDK、API 密钥或门户 网站,或创建插件或扩展.您必须保持帐户配置文件在任何时候都包含最新的帐户信息,包括您最新的联 系信息.您将对通过您的帐户进行的所有活动负责.如果您发现任何对您的帐户的未授权使用,请立即通 知Adobe 客户支持部门.您不得 (a) 共享您的帐户信息(授权帐户管理员除外)或(b) 使用其他用户的帐户 . 2.2. API 密钥.如果相关的 API 需要 API 密钥才能访问服务和软件,您必须为每个开发人员软件获取单独的 API 密钥.在您的开发人员软件获得我们批准分发之前,API 密钥只能用于开发人员软件的内部开发和测试 ,不得与提供给第三方的开发人员软件联合使用.有关审批流程的详细信息在这些条款中或在门户网站上 提供,或由我们另行通知. 2.3. API 使用情况数据.我们可能会使用 SDK、API 或门户网站收集任何开发人员软件的聚合使用数据.这 些信息与您的 Adobe ID 和在线开发人员帐户个人资料相关联,并使我们能够保持安全、监控性能并改善质 量和功能. 3. 许可. 3.1. Adobe 知识产权.服务和软件中包含的项目是我们和我们供应商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包括美国版 权和专利法、国际条约规定以及所在国家/地区的适用法律.您将确保由您以任何理由复制的所有 SDK 或API 的副本,或SDK 或API 的任何组件都包含与在我们提供的项目中所出现的相同的版权声明以及其他专利 声明(如适用).我们和我们的供应商保留对服务或软件中的项目的所有权、对所记录的媒体以及所有后 续副本的所有权,而不管原始和其他副本可能存在的形式或媒体如何. 3.2. 您授予 Adobe 的许可.您授予我们全球性的非独占许可,以使用、复制和以其他方式测试您的开发人 员软件以进行分发审批.如果您通过门户网站(例如 Adobe Exchange 门户网站)提交开发人员软件,以使 其在服务(例如 Adobe Exchange 服务)上可用,您即向我们授予全球性、非独占、免版税且已全额付款的 许可,用于通过服务向最终用户公开展示、公开执行、修改、再授权并分发您的开发人员软件.您授予我 们全球性、非独占的许可,以便使用您的名称、徽标或其他标志和描述性材料,以及公开提及您或您的开 发人员软件,来推广和宣传服务和软件,以及您的开发人员软件. 3.3. Adobe 授予您的许可. (a) 内部开发.根据条款,我们授予您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可撤销的许可,以使用和复制 SDK 和API 密钥,用于对开发人员软件进行内部开发和测试. (b) 分发.根据条款(包括第